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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现在有多少律师,正在毫不知情地走在犯罪的边缘吗? 前两天,我一个同行,帮

你知道现在有多少律师,正在毫不知情地走在犯罪的边缘吗?

前两天,我一个同行,帮当事人查了个被告的户籍信息,手续稍微急了一点,没走法院调查令。结果呢?直接被公安机关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了案。你没听错,查个户籍,差点进去。

这件事让我后背发凉。因为这种事,我干过,你大概率也干过。全国每天有多少律师在查被告户籍、查财产线索、查工商内档?如果这都能构罪,那中国一半民商事律师,是不是都得排队去自首?

但你别慌,我今天把话给你说明白。绝大多数律师受托查档,根本就不构成这个罪。为什么?因为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律师为履行法定职责,处理个人信息不需要信息主体同意。说白了,这叫法定豁免。你没有侵犯人家的信息自决权,那刑法凭什么找你?

可问题来了,公安的入罪逻辑是什么?他们说,你没签正式委托书,你没核实委托人身份,你没走法院调查令。但你仔细想想,这些最多叫执业不规范,是行政管理的事,跟刑法有什么关系?周光权教授说过,这个罪保护的是个人信息自决权,不是行政管理秩序。你把行政管理违规直接拉到刑事层面,这叫打击扩大化。

所以真正的红线在哪?我告诉你,只有一种情况你真可能出事:就是你明知委托人要把信息拿去干违法的事,比如催债、跟踪、敲诈,你还帮他查。那你确实该抓。但如果你只是正常接案、正常查档,哪怕手续粗糙一点,那也轮不到刑法来管。

说到这,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今天这条罪与非罪的线,画在这儿。明天换一个派出所、换一个经办人,它会不会悄悄挪上半尺?你觉得,下一个被找上门的,会是因为什么理由?评论区聊聊,我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