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和专利不能随意碰瓷!
最近几年,市面上出现了一大堆假维权、真讹钱的官司。表面上是告别人商标、专利侵权,实际上就是钻法律空子,故意无理取闹、欺负小老百姓。
很多案子普通人用眼睛一看就知道:
两家完全是两码事,根本没有抄袭、没有模仿、不可能认错,压根谈不上侵权。 但原告非要强行起诉、上门要钱,说白了就是借着法律的名义变相敲诈。
最早被全民吐槽的,就是潼关肉夹馍、逍遥镇胡辣汤的维权事件。这些协会把地名、通用小吃名字注册成商标,转头就全国各地乱告小店。街边开了十几年的老店,只是招牌写了正常的小吃名字,就要被起诉赔钱,想撤诉就得交高额费用。
其实道理很简单:地名、小吃名字是公共的,谁都能用。老百姓只是正常开店卖饭,根本没侵权。最后官方和法院看不下去了,勒令他们全部撤诉、不准再乱收钱。
还有青花椒案,更离谱。有人专门抢注“青花椒”这个普通调料名字,全网到处告餐馆。人家菜单写青花椒口味,只是说明菜品味道,纯属正常经营。最后最高法直接判定店家没问题,认定原告就是囤商标专门讹钱。
最让人气愤的,是大企业欺负小个体户的案子。
第一种:遇见小面起诉“渝见小面”小店。
“渝”就是重庆的意思,小面是大众小吃。小店取名只是想说明是重庆味道,店铺规模、装修、价格、客源,和连锁大品牌完全不一样。正常人一眼就能分清两家毫无关系,一点都不侵权。
可大品牌拿着不搭边的商标,批量全国告状,连倒闭几个月的店都不放过。小面馆利润极低,根本赔不起,很多老板只能自认倒霉花钱消灾。这完全是明知没侵权,故意乱起诉、薅穷人羊毛。
第二种:桔子酒店起诉县城“橘子宾馆”。
一边是高端连锁酒店,一边是县城几十块一晚的小旅馆。环境、档次、价格、客户群体天差地别,谁都不会把这两家认错,完全不存在侵权。
但大品牌照样硬起诉、高额索赔,就是利用小老板不懂法、耗不起打官司的弱点,逼着普通人赔钱、改招牌,纯属仗势欺人、无理胡闹。
除了商标碰瓷,专利圈也有恶意整对手的套路。有的公司自己不搞技术、不做产品,随便拿个无关专利,专门挑同行公司准备上市的关键时候,故意天价起诉。法院最后查清楚,两边产品八竿子打不着,一点不侵权。起诉的目的根本不是维权,就是故意搞垮竞争对手。
还有更恶劣的,直接属于犯罪。有人伪造商标授权、伪造图片版权,批量敲诈小商家、小酒厂,靠虚假诉讼骗钱,最后直接被判刑坐牢。还有网站故意免费送源码给商家用,等别人店开起来,再批量起诉索赔,纯纯钓鱼收割。
这些恶意官司都有一个共同套路:
原告手里的商标、专利根本管不到别人的生意,权利本身就站不住脚;专挑不懂法、没钱、耗不起的小老板下手;不靠正经做生意赚钱,就靠批量起诉、逼人和解躺赚。
说白了,这就是彻底滥用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本来是保护踏实创新、正经做生意的人。现在被很多人玩坏了:明明一眼能分清不侵权,硬说侵权;明明是公共通用名字,硬要垄断霸占;明明是正常小本经营,硬要无理起诉。
这种行为,根本不是维权,就是披着合法外衣的恶意碰瓷、欺压弱小、变相敲诈敛财。此风不可长,理应当头棒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