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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出反常必有妖!河南,一女子在家居店付了款,对方却不发货也不退钱。她找上门才得知

事出反常必有妖!河南,一女子在家居店付了款,对方却不发货也不退钱。她找上门才得知,收款的男子竟是“假员工”!店家竟然大呼冤枉并且还这样说,目前女子已报警!

当事人崔女士本来是奔着添置家居用品去的,全程和一名姓孟的男子对接,从看样品、谈价格到敲定订单,所有环节都是在门店里完成的。

看着店里摆着正经样品,人也就在店里跟她谈的生意,崔女士压根没往别处想,觉得这就是店里的工作人员,谈妥之后就把货款打给了对方,安安心心等着收货安装。

谁知道约定的发货时间过了好久,货的影子都没见着。崔女士一次次找孟某催促,对方各种理由换着来,到后来既不发货也不提退款,态度越来越敷衍。

崔女士越想越不对劲,直接跑到门店要说法,这一问直接给她浇了一盆冷水。门店负责人看完她的转账记录和手里的单据,当场就说,这个人根本不是我们店里的员工,我们财务也没收到这笔钱。

崔女士当场就懵了,人明明在你们店里跟我谈的生意,现在说不是员工?那他在店里转悠、接待客户,你们店家就不管吗?

店家这边也是一肚子委屈,说这个孟某之前在别的门店干过,之前就有过私收客户货款的前科,那天他跟店家说自己有个朋友住附近,想来店里看看产品,店家想着都是行业里的人,也没设防,就同意他带人过来了。

万万没想到,孟某直接借着在店里的机会,冒充成门店的人,私自接客户、收货款,等店家反应过来的时候,钱已经进了孟某自己的口袋。

店家也表示,这段时间一直在联系孟某,劝他把钱退给客户把事情解决,但对方一直拖着不处理,他们也很头疼。

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孟某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了。据了解,他之前任职的品牌方就因为他私收货款、私自变卖门店样品的事起诉过他,也报过警,等于说这是个惯犯,专门盯着实体门店的管理漏洞,借人家的场地和招牌,骗取消费者的信任。

很多人看完可能会说,店家也太倒霉了,平白无故被人蹭了场地骗客户,自己还得背锅。但仔细想想,这事店家真的一点责任都没有吗?

消费者是冲着你的门店、你的品牌去的,交易全程发生在你的经营场所里,你放任一个有前科的外来人员在店里自由接待客户、洽谈生意,连基本的核实和管理都没有,这本身就是很大的疏忽。

换做任何一个普通消费者,走进一家正常营业的门店,谁会主动要求对方出示工牌、证明员工身份?总不能买个东西,先跟对方要劳动合同看吧?大家的信任,本来就是建立在 "门店里的人就是门店员工" 这个常识上的。

当然崔女士自己也有没注意到的地方,货款直接转到了孟某的私人账户,没有走门店的官方收款渠道,这才让对方钻了空子。

现实里很多人消费都有这个习惯,觉得反正都是在店里交的钱,转给个人和转给店里没区别,甚至对方说转私人账户能抹个零、给点内部优惠,就爽快答应了。恰恰是这种图省事、贪小便宜的心理,最容易踩坑。

这种套路在家居、装修行业早就不是新鲜事了,之前也出过不少类似的纠纷。

有的是在职员工瞒着老板私下收客户的钱,钱揣进自己腰包,等离职之后客户找上门,店家说钱没进公司账,不认这笔订单;有的就是这种外来的冒牌人员,借门店的场地行骗。不管哪一种,最后遭殃的都是消费者,维权的时候来回扯皮,耗时间又耗精力。

目前崔女士已经向警方报案,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从法律层面说,孟某虚构自己的门店员工身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客户货款,已经涉嫌诈骗,只要金额达到立案标准,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而门店这边,因为没有尽到经营场所的管理义务,客观上让消费者产生了错误信任,也很难完全撇清责任,具体要承担多少责任,还得看后续的调查和认定,不是一句 "他不是我们员工" 就能了事的。

说来说去,这事给所有人都提了个醒。不管是买家居、建材这种大件,还是平时日常消费,哪怕是在装修得再正规的实体店里,付款也一定要走商家的官方收款码或者对公账户,不要随便转私人账户。

所有的订单、收据、合同,一定要加盖商家的公章,别拿一张手写的白条就当凭证。咱们普通人挣点钱都不容易,一笔货款打出去,真出了问题,折腾起来太闹心。

也提醒所有开实体店的商家,别觉得门店里多个人无所谓,管理上松一寸,风险就多一尺。真要是有人借着你的场地骗了人,损失的不只是客户的钱,自己店铺的口碑和信誉,也得跟着受影响。

现在就等警方的调查结果,希望崔女士能尽快追回货款,也希望这类本该可以避免的纠纷能少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