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心病狂!”6月25日报道,广东广州,一男子为寻求刺激,竟网购“乖乖水”先后迷昏多名女子,随后对她们实施猥亵还拍下部分作案过程并传到网上,本以为不会出事,可最终还是没能逃脱法律制裁,不仅作案工具被收,还被判刑!网友:自作自受!
该案是荔湾法院在2026年国际禁毒日前夕披露的典型案例。
严某盯上的不是别的,正是近些年屡遭打击却屡禁不绝的迷药。他通过隐蔽渠道非法购入“桃花劫”“乖乖水”之类物品,这些花哨名字的背后,全都含有国家严格管制的精神药品成分。
他不是临时起意,而是早有预谋,先后多次把这类药品掺进不同女性的饮品中,哄骗对方喝下。
等药效发作、人失去意识后,他便上前强制猥亵。更恶劣的是,他还将部分过程拍成视频对外传播。直到被抓获时,警方仍在他的车上查获了不少尚未使用的药片。
很多人只听过“乖乖水”“听话水”,却不清楚它到底有多危险。它的核心有效成分是γ-羟基丁酸,即GHB,属于国家列管的第一类精神药品,本质上就是新型毒品。
这东西最可怕的地方在于无色无味,混进白水、饮料或酒里,极难被察觉。
喝下去十几分钟到半小时,人就会头晕、乏力、嗜睡,稍大剂量便直接昏迷。尤其歹毒的是,它会让人在事后出现短暂的记忆缺失。
不少受害者醒来后,只当自己是喝多了酒“断片”,压根不会想到被人下了药、遭受了侵害。这也是此类犯罪隐蔽性极强、大量受害者没能及时报案的关键原因。
严某之所以敢反复作案,甚至把视频传到网上,正是死死吃准了这种“事后失忆”的特点。
他以为受害者说不清楚,自己就不会留下证据。可他忽略了眼下警方的侦查手段——网络交易溯源、电子痕迹比对、药物残留鉴定,这些技术已经相当成熟。哪怕受害者记忆模糊,照样能顺着交易记录和视频痕迹把嫌疑人揪出来。
所谓“神不知鬼不觉”,不过是犯罪分子自欺欺人的幻想。
这起案件还撕开了一条藏在网络暗处的灰色链条。
这类管制药品早就不敢公开叫卖,不法商家便给它们披上“失忆水”“乖乖水”等五花八门的伪装名,躲在社交群、小众论坛里用暗语交易,收款走第三方支付,发货时则伪装成糖浆、护肤品、日用品,再通过快递寄出。
南京海关、合肥海关都曾在申报为“糖浆”“玩具”的进境邮件里,查出含有γ-羟基丁酸的管制药液。
不是监管不想管,而是这些人不断变换套路钻空子,的确增加了不少排查难度。
再回到判决本身。有人可能会问:猥亵为什么会判到五年?这就要看情节恶劣到什么程度了。
根据刑法,强制猥亵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聚众、当众作案,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要判五年以上。
荔湾法院在审理时认定,严某使用管制麻醉药品,让被害人完全丧失反抗能力,而且是多次对多人实施侵害,犯罪手段卑劣;加上拍摄、传播作案视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完全符合“其他恶劣情节”的认定。
同时,他非法购买并利用精神药品实施衍生犯罪,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即便案发后家属代为赔偿,取得了所有被害人谅解,法院依然依法作出了严惩。
事实上,不光使用这类药品害人会被重判,单是买卖、走私也逃不开法律制裁。
此前乌鲁木齐就有男子,为实施迷奸从境外走私“乖乖水”入境,还没等到动手就被海关截获,最终以走私毒品罪被判刑六个月。
还有酒吧的营销人员,明知是管制原液,仍往饮料里添加后卖给顾客,不但要坐牢,还被判支付十倍销售额的公益赔偿。
从生产、走私、贩卖到最终使用,这条黑色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都在被严打,根本没有所谓的“安全地带”,谁碰谁都得付出代价。
这起发生在2026年夏天的案子,与其说是一则社会新闻,不如说是一记响亮的警钟。
对那些心术不正、妄图走旁门左道的人,五年刑期就是最直接的警告——法律的红线从不是摆设,为一时刺激毁掉整个人生,怎么算都是亏本的买卖。
对普通人而言,尤其是经常出入酒吧、饭局等场合的,更要时刻多留个心眼:陌生人递来的饮品别喝;杯子只要离开过视线,里面的东西就不要再碰;一旦喝下什么后感到异常头晕、嗜睡,一定要立即向身边信任的人求助,必要时果断报警。
说到底,安全不能全指望监管扫清所有死角,自己心里先绷紧那根弦,才是最靠谱的防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