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10年罚100万元!中方对走私稀土出重手,日本媒体倒吸一口冷气。
6月25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被告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被告单位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人民币800万元;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判决结果公开后,受到了行业内的广泛关注。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涉及红外光学材料与器件,生产加工的品类包含锗、镓两类金属相关产品。锗、镓相关物项属于国家实施出口管制的两用物项,出口该类货物需要依照规定申请对应许可,通过正规审批流程办理。
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未遵守国家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采用违规方式将相关货物运送至境外,该公司实施走私的具体方式包含两种。 一种是在报关环节伪报货物品名,将管制物项申报为普通货物,逃避海关监管。
另一种是通过提交不实材料的方式,骗取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出口的目的,上述违法行为的实施周期超过一年,期间该公司多次通过上述方式完成货物出境,后续海关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相关线索,案件经侦查后进入司法审理程序。
法院经审理查明了全部案件事实,确认相关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单位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及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
法院结合各主体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在案件中的地位作用,以及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依法作出判决。其中被告单位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八百万元。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留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被告人曹琰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八十万元。被告人朱帮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本次判决为一审公开宣判,相关判决信息已由法院对外通报。该案件是国内稀有金属出口管制政策落地后,较为典型的单位走私刑事案例。案件的判决结果,对同行业企业具有直接的参考警示作用。
锗与镓均为稀有金属,是半导体制造、红外光学、新能源等多个高端产业的核心原材料。国家对两类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核心目的是保障国内产业供应链安全,维护国家战略资源利益。两类资源的储量与产能,直接影响相关高端产业的自主可控能力。
此前国内稀有金属出口管理相对宽松,大量初级资源以较低价格流出境外。境外企业利用这些原材料加工成高端器件后,再以高价返销国内,形成了明显的价值差。后续国家逐步收紧出口管制政策,就是为了提升资源的利用价值,支撑国内高端产业发展。
在出口管制政策持续收紧的背景下,仍有企业选择通过走私方式违规出口,本质上是突破了行业合规底线。这类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进出口贸易秩序,也会对国家战略资源管控造成负面影响。针对这类行为作出刑事处罚,是维护出口管制政策严肃性的必要手段。
这起案件也给所有涉及管制物项进出口的企业划出了明确的红线。过往部分企业存在侥幸心理,试图通过打擦边球、造假等方式逃避监管,获取不当利益。随着海关监管能力提升与执法力度加大,这类违法行为的暴露概率也在持续上升。
企业经营的基础是合规,尤其是涉及战略资源的行业,合规要求远高于普通贸易行业。一旦触碰走私红线,企业需要承担罚金处罚,相关负责人还要承担刑事责任,企业的经营资质与商业信誉都会受损。从经营成本的角度计算,违法走私的收益远不能覆盖后续的违法代价。
从行业发展的角度看,严格的出口管制与执法,有利于国内稀有金属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它可以避免资源的无序低价流出,引导企业向深加工、高附加值的方向转型,提升整个行业的产业层级。只有守住资源底线,国内相关的高端制造产业才能获得稳定的原料支撑。
这起案件的判决,释放出了清晰的执法信号。国家对战略资源的保护力度不会减弱,对走私管制物项的行为会保持常态化的严厉打击。任何试图绕过监管、违规出口管制物资的主体,都要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