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周一超被执行注射死刑,被按执行床时,他号啕大哭
这起多年前的案件,时至今日依然值得我们冷静反思。他年少丧父,依靠母亲辛苦抚育长大,读书始终勤奋自律,顺利考入浙江大学。在校期间表现良好,还担任过班干部,多次获得奖学金。2003年,他报名参加乡镇公务员招录,在众多竞争者中顺利通过笔试与面试,只要体检合格,就能顺利上岗,改善家庭生活。
变故出现在体检结果上。按照当时的招录标准,他的体检项目不合格,录用资格被取消。巨大的落差让他难以接受,情绪失去控制,冲动之下持刀行凶,造成一死一重伤的严重后果。案件审理阶段,很多人同情他的遭遇,为他联名求情。
但是法律讲究事实与底线,两名工作人员只是在执行招录规定,并没有个人过错,属于毫无防备的受害者。法院最终维持死刑原判,悲剧已经无法挽回。
这起案件也促成了就业制度的完善。曾经普遍存在的入职体检限制得到修正,肝功能正常的携带者不再被一刀切拒录,众多求职者得以拥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只是社会制度的进步,付出了极为沉痛的代价。
人生路上难免遭遇不公,即便满心委屈,也不能用暴力手段宣泄情绪。维权有正规渠道,一时的意气用事,既伤害无辜之人,也会亲手断送自己的一生。出身与遭遇值得同情,但触犯法律就要承担相应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