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丝路千古情不会并入宋城演艺合并报表
一、项目模式:纯轻资产,无股权控制
青岛丝路千古情由青岛国资平台(青岛如意湖投资)全额出资、持有项目公司产权,总投资、土地、建筑、剧院全部属于青岛国资主体 。
宋城演艺仅输出服务:
1. 收取2.6亿元一次性品牌、剧目、规划全套服务费;
2. 开业后每年按景区总收入抽8%运营管理费;
宋城不持有青岛项目公司任何股权,不控制该主体,不满足合并报表会计准则要求。
二、上市公司官方明确答复(同类型轻资产统一规则)
宋城董秘在投资者平台明确说明:
所有同类轻资产千古情项目(含青岛、三峡宜都)均不合并项目公司完整营收、成本、资产负债 。
- 重资产项目(杭州、三亚、丽江、西安等自有千古情):100%控股子公司,全额并表(门票、游客、景区资产全部纳入上市公司财报);
- 青岛轻资产项目:只确认服务费、管理费两块收入计入宋城营收,青岛景区自身的门票总收入、运营成本、固定资产、负债完全不进上市公司报表。
三、财报体现形式举例
1. 建设阶段:按交付节点分期确认2.6亿服务费(2025年一季度已确认5000万),直接计入宋城“轻资产服务收入”;
2. 开业运营后:每年计提8%管理费作为常态化收入;
3. 青岛景区全年几亿门票收入、场地折旧、人工水电成本、上十亿资产负债,不在宋城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中体现。
简单区分:
- 自有重资产千古情:景区完整经营数据全部并入上市公司;
- 青岛丝路千古情:只算宋城收的“品牌+运营服务费”,景区本体不归上市公司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