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蒙古族汉子年轻时搞对象,十六七岁在琴房里连手都没摸过,就被人传得满城风雨。
后来喜欢过几个汉族姑娘,却因民族身份的敏感不敢认真。
95年离婚,97、98两年间相处过的女友前前后后十来个。
七年婚姻走到尽头,茶几砸了不下五个,酒杯十个十个地买,愣是凑不出一对整的。
回头看,哪有什么“七年之痒”,是日子过得拧巴。
她想搞事业,他嫌她不守家,他和家人合不来,她被夹在中间。
直到离了婚、缓了一年劲,他才真正醒悟:婚姻这事,光有激情不够,得合适。
大千世界,泱泱男女,凭什么偏偏是你们两个顶着同一张楼板? 这话说得漂亮,也说到了根上。
很多人分不清找对象和过日子的区别,把一时好感当一生归宿,最后在柴米油盐里吵得遍体鳞伤。
有研究说婚后第七年出轨概率最高,可出轨从来不是原因,是结果。
日子过不到一块儿,不出轨也得离。
喜欢是情绪,合适是宿命。
情绪总有消退的一天,合适才能支撑两个人,熬过岁月漫长。
马克思说得更狠:没有爱情的婚姻可以继续,仅有爱情的婚姻是不现实的。
话糙理不糙,激情半年之内啥都不是问题;两年以上还处得舒服,那才叫真合适。
二婚的人首选“怎么过日子”,而非“对方多出类拔萃”,说明白了一个道理:爱情是婚姻的调味剂,合适才是婚姻的主食。
谈恋爱可以选喜欢的,结婚一定要选合适的。
这话听着俗,但多少人撞了南墙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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