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条微博引发了不少讨论。评论区里留言的网友们(包括男性网友)虽然有不同的观点,但都对案例中的遗孀表示出了同情和尊重,尊重她放弃未出世的孩子的选择。为各位点赞。
转发链条中有一个陌生人说“大概率是编的故事”。但从评论区网友们分享的信息来看,这样的事情是完全有可能是真实的。而且这个案例本身的情节一点儿也不离谱,不知道转发链条里的这位如何就觉得大概率是编的。
对于这个案例,我有我自己的想法。没有特别地整理思路,脚踩西瓜皮,想到哪儿写到哪儿。
假设我是案例中的遗孀,我会不会选择生下过世丈夫(以下简称亡夫)的遗腹子。
首先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我肯定不会选择剩下遗腹子?这个问题最容易回答。和亡夫感情一般,当初生孩子的决定也主要是出于传宗接代的考虑甚至于男方和夫家的压力;和夫家关系一般;自己和夫家的经济条件差。(关于物质条件补充一句:穷有穷的养法,富有富的养法,对于有些人,物质条件并不是决定性因素。)
接下来,假设和亡夫的感情很深厚,跟夫家关系和睦如一家人,自己和夫家的经济条件很好,我会怎么选择?
这个问题的答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的性格。
生养一个遗腹子,雄厚的物质基础当然是非常重要的。但单亲妈妈本身是否足够坚强,才是决定一切的最重要的因素。我是一个性格比较软弱、承压能力也很弱的人,所以如果我是那位遗孀,除非我对亡夫有极深的感情,否则我很难有勇气做出把孩子生下来、养大的选择。
但是,与此同时我又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如果我跟亡夫感情很好,我应该会想延续他的血脉,我可能很难做出让他唯一的骨血就这样消失于这个世界的决定。(原帖里亡夫34岁,遗孀31岁,我猜测这个孩子是头胎。)
这个时候,外界因素就变得至关重要。一方面是小环境,比如自己的原生家庭和夫家是否足够团结、足够支持;另一方面是大环境,比如社会对遗腹子的宽容和接纳程度(我觉得后者在如今的中国应该是没有什么大问题的)。
再继续往下想。作为一个31岁的女性,带着一个遗腹子会不会影响我日后再婚或者恋爱?现在把孩子生下来,会不会以后我就再难开启新的感情生活?
我觉得答案是yes。上一条帖子评论区里有位网友分享了她认识的人的类似经历。那位女士和遗腹子真的是非常非常幸运,而这种幸运是小概率事件。所以,担心生下孩子影响自己日后的婚姻生活,也是完全合情合理的。因着这个顾虑而选择不要孩子,我是能够理解的。
继续延伸,来思考一个最本质的问题:“我”为什么要生孩子?丈夫的存在是不是“我”生育子女的必要前提条件?孩子是“我的”、“我们的”,还是“他的”?
不同的人对这个问题的真实回答是不同的。
在我看来,孩子是“我们的”,也是“我的”。我要生养孩子,是因为我想要成为一个母亲,而不是因为“我丈夫和婆家想要个孩子”。事实上,徐先生在结婚的时候是不想要孩子的。是我,在得知(意外)怀孕的情况下,决定要孩子,并说服了徐先生接受我的决定。孩子于我,是天赐的礼物,是“甜蜜的负累”,而不是对丈夫的责任。如果时间回到十七年前,我肯定还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我猜想,有很多女性的想法跟我是一样的,虽然我们这类人的声音在社交媒体上并不响亮。(前一条帖子的评论区有网友发表了类似的观点。)当然,也有很多女性出于各种现实的考虑或者痛苦的经历,选择不生养子女,我也完全理解并尊重。
居然啰里啰嗦写了这么多。就此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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