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0日,北京门头沟京煤集团总医院骨科病房开展强制执行工作。执法人员齐聚34号病床,面对长期霸床的陈某春,法官掀开被子后发现,其双手被粗铁链锁在床头与邻床支架上,以极端方式拒不腾床。该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全国典型案例,是整治“医赖”、维护公共医疗资源的标杆案例。
事件始于2011年8月,55岁的陈某春因车祸膝盖韧带断裂,在该院接受手术,术后恢复顺利,两周后拆线出院,医生再三叮嘱其坚持康复锻炼,预防术后血栓并发症,但陈某春并未遵医嘱。
出院仅一个月,他因腿部肿痛返院,被确诊为术后常见的深静脉血栓,医院随即开展规范对症治疗,经过近一年的系统诊疗,2012年3月复查结果显示,陈某春血栓完全疏通、膝关节功能恢复达标,已完全符合出院条件。
然而,陈某春主观认定医院治疗失误致残,拒不认可复查结果,且坚决拒绝医疗鉴定、司法诉讼等合法维权渠道,执意霸占病床不肯撤离。
2012年3月至7月,医院二十余次下达出院通知,反复沟通劝导均无果,随后停止后续治疗、单方面办理出院手续,但陈某春依旧拒不离院。
为对抗执法、固守床位,陈某春在收到法院判决后,特意购置粗铁链自锁固床,其持续占床近三年,严重扰乱医院诊疗秩序,该院骨科仅36张床位,34号床位被长期占用,大量急症、骨折患者无床救治,只能排队等候或辗转转院,稀缺的公共医疗资源被无端浪费,严重侵害了普通患者的合法就医权益。
医院核算,仅床位空置损失就超两万元,院方始终更希望收回床位,救治真正有需要的病患。
多方催告无果后,2014年6月,医院依法起诉陈某春,法院审理查明,其无正当理由长期占用医疗床位,扰乱公共诊疗秩序、侵害公众就医权益,依法判决其七日内腾退病床。
面对生效判决,陈某春拒不履行,反而更换更粗铁链加固自锁,对抗司法执行,执行法官王淑霞专程到场一小时释法劝导,对方始终沉默抵触、拒不配合。
2015年2月10日,法院启动强制执行,陈某春拒不交出锁链钥匙,消防员用压力钳剪断铁链,其本人情绪失控反抗,家属当场阻碍执法,最终,法警依法控制陈某春,阻碍执法的家属被司法拘留,病床完成全面消杀后,立刻投入使用,收治了等候已久的急症患者。
此案清晰划定医患纠纷与公共资源使用的底线:医患矛盾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但医疗资源属于公共资源,任何人不得假借纠纷无理占床、扰乱医疗秩序、损害公众利益,无理闹医、抗拒司法执行,终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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