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把自己8个月大的孩子,留给了一位73岁的大爷照顾,自己独自离不知所踪。不明所以的人会认为,这位大爷是不是孩子的爷爷,或者其他亲属!
答案都不是,他俩一点关系也没有。2024年11月份,女子高某通过朋友与大爷周某认识,之后,高某多次到周某家过夜。直到去年5月份,高某到周某家过夜时还抱了一个8个月大的孩子,与周某发生关系后,第二天高某留下孩子独自离开了!
期间,高某曾往周某家送过婴儿车和尿不湿等婴儿用品,但自从那之后,周某便再也没有见过高某了!
之后,73岁的大爷周某便替高某对子抚养没有任何关系的孩子,由于不满高某留下孩子不辞而别,加上孩子哭闹不止自己也哄不好,周某便多次用痒痒挠打孩子!孩子出现进食困难,状态不好时他也没有及时送医,最终失去生命!
事后,法院认为,被害人系毫无自救能力的婴幼儿,依法应受特殊、优先保护。周某主观上具有伤害故意,客观行为与死亡结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最终,周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其实,对于孩子的死亡,其母亲高某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把毫无生存能力的孩子随意留给他人照看,也算的上遗弃了吧,何况还是位年过7旬的老人,没有半点亲属关系,仅存在一种双方为了各取所需而都有所付出的微妙关系!这位母亲太不称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