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6月23日国家审计署网站的审计结果公告2026年第1号公告,公布了中央部门单位2025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2025 年9月至2026年1月,审计署重点审计了39个部门及所属229家单位2025年收到的财政预算拨款205.88 亿元,并关注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其中包括涉及国家消防救援局的有22项:
1.2023年至2025年,局本级消防救援应急物资储备项目的采购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额远高于实际中标价格,导致至2025年底结转资金1.74亿元。
2.2022年至2024年,局本级及下属原西藏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对消防货物采购监管不到位,未发现评标委员会存在未独立评审、违规修改评分等情况,涉及金额4.59亿元。
3.至2025年底,局本级及下属8个消防救援支队超价标准配备资产,涉及金额119.63万元;下属原内蒙古、原四川省森林消防总队虚构应装备品目、数量并进行采购等方式多配资产,涉及金额1482万元。
4.至2025年底,局本级及所属山东、河南等15个总(支)队在货物或服务采购中,违规向企业收取质量保证金1.75亿元。
5.2021年至2022年,原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对2个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未发现中标人违法转包等问题,涉及金额1858.12万元。
6.2019年至2025年,所属北京、天津、内蒙古等923个总队(支队、大队)在有免费刊播消防宣传公益广告渠道的情况下,未争取免费渠道而是付费刊播,涉及刊播费用1.87亿元。
7.2019年至2024年,所属海南、四川等12个总队(支队、大队)重复建设与上级机关功能类似的信息系统,涉及金额1581.61万元。
8.2021年至2024年,所属内蒙古、宁夏、江西等6个总队(支队)违规发放奖金、承担应由个人负担的学历教育费用,涉及金额702.31万元。
9.2022年至2024年,所属内蒙古、青海、辽宁等7个总队(支队)9个项目的会计核算错误,多计费用、少计资产各2664.34万元。
10.2018年至2025年,所属黑龙江、河南、湖南等13个总队下属支队(大队)的89名消防人员,违规将消防职业资格证书挂靠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并收取报酬80.71万元。
11.至2025年底,所属北京、重庆、安徽等40个总队的253名消防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其中20人违规经营消防类企业。
12.2019年至2025年,所属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下属大同市左云县消防救援大队未执行消防罚款“罚缴分离”规定,涉及金额118.84万元。
国家消防救援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管理的副部级国家局,成立于2023年1月6日,由原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和森林消防局整合组建,作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领导指挥机关。
国家消防救援局的主要职责包括起草消防法律法规、指导消防规划实施、管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统筹城乡火灾扑救、森林草原灭火、航空救援及特种灾害救援等任务,协同组织其他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抢险救援。
国家消防救援局应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做到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以以身作则的实际行动恪尽职守,方能真正服务好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