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的是,哈尔滨注册的小贷公司,其小程序运营地址显示的却是上海,注册资金还只有5000万元,虽然经营范围内有小额贷款业务、也有互联网信息服务,难道这两个核准的项目不都是独立的吗?
首先我知道的是,根据2024年《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及现行监管要求,普通小额贷款公司原则上不得跨省开展业务,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需经属地监管批准,跨省展业需经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专门审批;5000万元注册资本仅满足线下区域小贷的入门要求,远未达到跨省网络小贷的最低注册资本门槛。
可问题是,这家公司一旦将小程序的运营地址放在上海,就意味着平台的线上获客、授信审批等核心环节全部落地异地,本质上是要通过线上渠道触达全国用户,甚至直接面向上海本地客户开展放贷业务,此时就必须适用网络小额贷款的专项监管规则:仅在注册地所属省级行政区内开展线上小贷业务,实缴注册资本最低要求为10亿元,若要跨省开展线上放贷,实缴注册资本门槛直接提升至50亿元,5000万元的注册资本连最低门槛的零头都达不到,完全不满足线上跨区域经营的硬性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