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里艺名改回原名,最惨的那个人找到了。 就是古力娜扎。本来觉得娜扎这俩字已经够有异域味儿了,结果一看她身份证上的本名,输入法直接死机。她的全名遵循维吾尔族姓名习俗,拆分后寓意远望盛放的鲜花。 主要信源:(中工网——“痛失艺名”之后,更要告别流量逻辑) 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 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电视剧(网络剧)演员署名的通知》。 两份核心规则直接戳中娱乐圈多年的署名乱象。 一是署名原则上使用法定本名,确需使用艺名的,格式必须为“本名(艺名)”。 不得单独标注艺名、英文名或昵称。 二是演员排序不分咖位、不分流量、不分番位,统一按法定姓名的姓氏笔画从少到多排列。 海报、预告、通稿等所有宣传场景需与正片署名完全一致。 新规落地后的首个行业活动腾讯视频年度发布会,率先把“实名制”摆到了台面上。 丁舟杰(丁禹兮)、孙凡清(宋祖儿)、孙俪、冯绍峰、李一桐悉数以本名挂名。 不少观众对着名单愣神,才反应过来追了多年的艺人,本名竟如此陌生。 过去十几年,内娱造星体系里“改名”几乎是出道标配。 杨紫本名杨旎奥,“旎”字生僻,改成杨紫后顺口亲民,贴合“国民闺女”路线。 林允本名费霞,过于接地气,适配不了“星女郎”的清新定位,改后气质立变。 刘诗施改刘诗诗,“施”换“诗”,弱化生僻感的同时抬了古典清冷调性。 更有甚者连姓都改,本质都是资本包装的一环。 经纪公司签下艺人后,先做市场调研定人设。 再起一个有记忆点、能编故事的艺名,注册成公司商标。 这时候艺名就不是艺人的身份标识,而是公司的商业资产。 艺人越红,这个资产越值钱,但权属始终在公司手里。 2019年邓紫棋与蜂鸟音乐解约时就撞过这堵墙。 她本名邓诗颖,2008年出道起一直用“邓紫棋”这个被公司注册的商标。 解约后公司不仅不肯归还艺名使用权,还主张持有她2019年前所有作品的独家版权。 唱了十几年的歌,最后连名字和作品都不归自己。 更早的还有《香水有毒》原唱胡杨林,与太格印象解约后。 公司转头签了个新人叫“胡扬琳”,用相似名字继续商演唱原曲。 观众分不清原唱,公司靠着注册商标躺赚,艺人反倒成了被架空的那个。 这种把名字做成筹码的逻辑,老一代艺术家是不认的。 李雪健、陈道明、张国立、何冰一辈子用一个本名。 初听毫无特殊记忆点,甚至有人觉得“土”。 但四十年演下来,焦裕禄、宋江、张作霖、康熙、苏大强这些角色一个个砸过去,名字自然有了分量。 早年赵丽蓉在小品里吐槽巩汉林给自己起的艺名像菜名,恰恰透出老派的松弛。 戏曲行、港台早期娱乐圈的艺名是行当规矩,是台口的代号。 不是用来和原生身份切割的工具,人立住了,哪怕叫“张老三”也能被人记几十年。 反观现在的新生代,把改名当成出道必经程序。 连带着造经历、塑人设、调外形,一层层包装往上叠,反倒把最该磨的演技、作品挤到了角落。 观众嘴上磕人设,心里清楚最后能留下的从来不是名字好不好听,是戏好不好。 这次新规表面是规范署名,本质是给艺人和资本之间的权属松绑。 以后艺人演的角色、拿的奖、攒的观众评价都绑在本名上。 哪怕换公司、暂退复出,积累都跟着人走,不会被公司拿商标卡脖子,长远看是保护。 但也有现实的槽点,比如古力娜扎的本名是古力娜扎尔·拜合提亚尔。 维吾尔族长名,以后签名、主持人报幕都要多费功夫。 宋祖儿本名孙凡清,观众追了她多年《乔家的儿女》,突然要认“孙凡清”,短期肯定不适应。 更关键的是,之前流量艺人靠番位、艺名赚快钱的空间被压缩了。 以前艺名是独立的IP,可以和公司分账。 现在本名钉死,观众认的是“孙凡清”不是“宋祖儿”。 想换公司就得带着本名的认知重新起步,没法靠个艺名就平移流量。 新规管不住观众嘴里还是喊“娜扎”“宋祖儿”。 但至少把行业里“名字归公司不归人”的旧逻辑撬了个缝。 内娱造星热了这么多年,改名字、撕番位、炒人设的虚火冒了不少 这次从署名这个最表面的入口下手,未必能根治所有乱象,但至少让艺人明白 你演了多久的戏,就该用你自己的名字挂多久 那些被公司注册的“艺名”,终究是悬在脖子上的绳,松下来,才能踏实往下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