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评述】以色列与黎巴嫩(在美国的斡旋下)达成的“框架协议”,根本就难以执行。
首先,以色列与黎巴嫩签署的所谓“框架协议”,是由以色列、黎巴嫩政府和美国三方签署,但是,黎以冲突的实际主要交战方真主党并未参与谈判,也未同意协议内容,所以,严格说,这是一份没有被黎巴嫩真主党接受的协议,却要求黎巴嫩真主党执行,这怎么可能?。
其次,该协议要求真主党解除武装并北撤至利塔尼河以北,但是,真主党是不可能接受这一条件的,因为,真主党视其为生存根基,明确谴责协议无效并拒绝解除武装,这导致停火缺乏最关键的约束对象。
再次,该框架协议 缺乏有效的落地执行机制。一是无实质维和力量。该协议虽规定成立美以黎军事协调小组,但美国不会派兵,以色列作为当事方无法中立执法,而黎巴嫩政府军实力薄弱,仅具治安功能,无力管控真主党或震慑以军,导致协议缺乏物理支撑。严重说,黎巴嫩政府军根本就无法命令黎巴嫩真主党该怎么做。而且,该协议还缺乏国际强力维和部队介入。因而,双方对“违反协议”的定义各执一词,极易陷入互相指责的循环,无法形成有效制衡。
还有,该协议所规定的以色列撤军条件太苛刻且其态度消极。以色列坚持将“真主党彻底解除武装”作为撤军先决条件,内塔尼亚胡政府宣称保留黎南部全部“安全区”,短期内无撤军计划,因而,这使协议中的撤军条款形同虚设。这对于黎巴嫩真主党来说,是很不平等的一份协议,该协议要求真主党先放下武装,以军才会撤离。这太不公平了,真主党不可能接受。
此外,以色列右翼势力强大,以总理内塔尼亚胡面临议会大选压力,任何被视为“软弱”的撤军举动都可能动摇执政根基,因此,即便是真主党让步了,以军也是不会撤军的,以方其执行协议意愿极低。
最后,黎巴嫩政府坚持主权完整要求以军立即完全撤离,而以色列要求建立长期安全缓冲区,双方对边境管控模式毫无共识。而且,过往停火协议多次因局部冲突破裂,双方均缺乏履约诚意,以色列常以“潜在威胁”为由继续军事行动,真主党却利用间隙恢复战力,导致协议沦为“缓兵之计”而非和平基石。
综上,该框架协议因绕开实际武装力量、缺乏强制力保障且受制于各方国内政治算计,注定难以从纸面走向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