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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昭通,一名女子和老板在深夜发生完关系,可到了第二天女子却打电话报警声称自己被

云南昭通,一名女子和老板在深夜发生完关系,可到了第二天女子却打电话报警声称自己被强奸,警方调查了两个人的动向来往后不认可立案,女子表示很不服。老板的妻子认为,如果她真的有铁证就让他去告吧!

这事儿最让人看不懂的地方就在这里:DNA鉴定结果都明明白白摆着了,从女子下体、内裤到胸部,提取到的生物样本都和那位蒲老板对得上,法医都说了两人肯定发生过关系。可警方偏偏就给出了“无犯罪事实”的结论,从县局到市局,三级公安机关愣是没一个立案的。

汪羽今年四十多岁,离异独居十来年了。今年一月她去一家窗帘店换窗帘,认识了老板蒲某。加完微信后,蒲某三天两头给她发消息,不是说要来她家吃饭,就是说和老婆吵架了想过来借宿,汪羽每次都是“白天来吧”“我瞌睡来了”这类话搪塞过去。

三月六号晚上快十点,蒲某喝了酒直接骑车到了她家楼下。汪羽想着人家之前免费帮忙修过厨房洗菜盆,欠着人情,心一软就让人上了楼。两个人在客厅喝了十几分钟枸杞酒,汪羽平时根本不沾酒,很快就晕得不行了,反复催蒲某走,还主动说要帮他叫出租车,可这人就跟钉在沙发上似的死活不走。

汪羽悄悄录了一段三分多钟的对话,录音里她一遍遍说“你回去睡吧”,蒲某直接甩了句“死都不回去,你要做好心理准备”。后来实在没办法,汪羽说让蒲某睡大床,自己去睡沙发,结果蒲某还来了句“你睡哪里我睡哪里”。最后商量好蒲某睡客厅沙发,汪羽才进了卧室,可她卧室的门锁早就坏了,根本反锁不了。

凌晨十二点半左右,汪羽醒来想上厕所,感觉下半身不对劲,一摸发现异常,当时就懵了。她马上给昆明的朋友发了消息,朋友让她赶紧报警。派出所民警连夜上门取证,带她去医院抽血、做生物检测,折腾到凌晨四点才回家。

三月二十四号鉴定结果出来了,汪羽身上多处提取物都检出了蒲某的DNA,二十三个基因座完全匹配。可到了四月七号,警方直接给了张不予立案通知书,理由就五个字:无犯罪事实。汪羽不服,申请复议,被驳回;再向市局申请复核,维持原决定。

汪羽说自己从二零一六年就被确诊重度抑郁症,一直在云南省精神病医院看病,事发前停药了一年多。这事儿一出,抑郁症复发得更厉害了,医院都开了住院证,可她拒绝住院,只肯接受心理救助。她还强调,自己从来没给过蒲某任何暧昧暗示,两人之间没有经济纠纷、没有情感纠葛、更没有仇怨,事发后也从来没找蒲某要过一分钱。

记者联系上蒲某时,接电话的是他老婆。这位老板娘的态度挺干脆:“让她报案吧,如果证据确凿,自有公道。”她还说自家在县城做生意多年,有些人眼红嫉妒,“成年人的生活,你情我愿的,在某种关系上达不到她的目的,那就报案吧”。问她会不会问丈夫当晚到底发生了什么,她回了句“这是隐私,尽管他是我丈夫,但我也没有权力问他”,然后就挂了电话。

网传有律师看了这个案子直摇头,说公安机关对强奸案的理解太机械了。强奸罪的核心是“违背妇女意志”,可法律从来没规定非得有激烈反抗才算数。妇女醉酒、意识模糊、精神状态异常导致不敢反抗、不能反抗、不知反抗的,都算“其他手段”。汪羽这案子,聊天记录有婉拒、录音有逐客、报警有时效、DNA有实锤,偏偏警方说证据不足。

据说目前汪羽已经把材料递到了县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这是她现在唯一能走的路,让检察院来核查公安机关的不立案理由到底站不站得住脚。

虽然目前还没有官方公布最终结果,这事儿说到底,争的不是有没有发生关系——DNA摆在那儿,谁也赖不掉。争的是那一刻,她到底愿不愿意。愿意就是私德问题,不愿意就是犯罪。可在一个独居女人家里,深夜、醉酒、门锁还坏了,这种情境下的“愿意”,真的能算数吗?

信源:综合华商报大风新闻、澎湃新闻等媒体2026年6月25-26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