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颠覆认知!内地游客赴港澳请摄影师跟拍,两人双双被捕,雇人最高罚50万、坐牢10年!很多普通人直到被抓才知道,自己常年的出行习惯,全是重罪红线。
这事儿发生在今年端午节假期,6月19日澳门路氹连贯公路,治安警在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拿着器材给一名女子拍照,当场把人扣了。
女的30多岁,内地居民,之前通过手机App花1098块人民币雇了个内地摄影师,18号先在香港拍了一天,19号转战澳门接着拍,结果被逮个正着。
两人双双被捕——女游客涉嫌“不合规范雇用”罪,面临最高2年刑期;男摄影师涉嫌违反“外雇法”,最高罚款1万澳门元。
消息一出来,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懵的:我花自己的钱请人拍个照,怎么就成犯罪了?可法律真就这么写的,而且早就写在那儿了,只是很多人根本不知道。
问题出在“工作签证”这四个字上。
根据香港《入境条例》第41条,任何访客在没有获得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一律不得在香港从事任何雇佣工作,违者最高罚款5万港币、监禁2年。澳门方面同样严格,非本地居民未依法取得工作许可提供有偿服务,即属非法工作。
临时、短期、单次,全算数。
香港法律界人士说得很直白,法律从不区分全职、兼职还是临时工作,哪怕只工作几个小时也非法。香港高等法院的判刑指引更是清楚: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必须即时入狱,不存在缓刑一说。对于仅雇用一名非法劳工的初犯者,经审讯后法院一般以三个月即时监禁为适当刑罚。
雇人那方才是真·高压线,最高罚款50万、坐牢10年。
根据《入境条例》第17I条,如果雇主雇用的人是不可合法受雇的“受禁雇员”(包括逾期逗留、非法入境者等),最高刑罚是罚款50万港币、监禁5年。如果属于累犯或涉及加重刑罚因素,刑期最高可达10年。雇主必须采取一切切实可行的步骤核实雇员身份,光看身份证还不够,求职者没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的,还必须查阅有效旅行证件。
那些在社交平台上接单的内地摄影师,早就是入境处的重点目标。
2024年8月,香港入境处就曾采取“放蛇”行动,假扮顾客在网上预订摄影服务,在摄影师来港提供服务时将其拘捕,一男两女全落网。澳门劳工事务局也表示,正主动监察网上平台,打击以旅客身份来澳从事拍摄或化妆等非法工作行为。
很多人直到被抓才反应过来——自己花大价钱请来的“跟拍”,原来是一张通往牢房的单程票。
这罚单一出,谁还敢随便在网上找个摄影师就飞过去?动辄几十万罚款加牢狱之灾,代价太沉重了。记住一个底线:在港澳,只要涉及跨境有偿服务,哪怕只是拍一组照片,也得先问一句——对方有没有合法的港澳工作签证。没这玩意儿,再好的照片也拍不起。
信息来源: 星岛头条2026年6月22日报道《内地女花千元聘内地摄影师随行游港 再赴澳门遇查双双被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