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女子跟着继父长大,后来出嫁,继父失去劳动能力,想和女子一起生活,女子丈夫拒绝。没想到,为了感谢继父的养育之恩,女子离婚回家照顾继父。
这件事发生在山东,主角名叫赵喜花。赵喜花刚出生不久,亲生父亲便去世,母亲带着赵喜花改嫁,没过几年母亲又因病离世,留下赵喜花和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继父相依为命。
村里人都劝继父趁年轻另娶,没必要拖着一个没血缘的女娃,这个庄稼汉没有听,靠种地打零工把赵喜花一口一口喂大,半夜发烧抱着满村找大夫的事也没少干。
赵喜花出嫁那年,继父拉着赵喜花的手反复叮嘱,受了委屈就回家。谁也没想到,这句话很快要应验。
婚后第三年,继父突发脑梗,抢救过来后半边身子动不了,地里的活干不了,身边连个递水送药的人都没有。继父没要任何人帮忙,自己揣了点钱,一路走到赵喜花家门口。
这一敲门,敲出了一个问题,没有血缘的继父,到底算不算家里人。早在198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里,国家就给出过答案,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互负抚养和赡养的义务。
2001年婚姻法修订,又把共同生活并实际承担抚养教育职责写进条文,把这层关系说得更清楚。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写明,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歧视,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按父母子女关系处理。继父养大赵喜花这件事,从法律角度讲,跟亲生父女没有差别。
法律讲的是道理,过日子讲的是人情。赵喜花的丈夫一听继父要搬来同住,脸色立刻变了,婆婆也在旁边搭话,说又不是亲爹,没有出嫁闺女养继父的规矩。
赵喜花心里清楚,继父这一身的病,往后离不开人照顾,这个家要是住不下继父,自己往后心里都不会踏实。
这桩两难的事,放在两千多年前,也曾摆在一个叫闵损的人面前。闵损字子骞,是孔子的弟子,幼年丧母,父亲续娶后,继母对闵损刻薄,冬天给两个亲弟弟絮棉衣,给闵损絮的却是芦花。
父亲得知后想休掉继母,闵损跪下劝阻,说母亲在,只是自己一个人受冷,母亲要是走了,三个孩子都没人管。这件事记在元代郭居敬编的《二十四孝》里,"芦衣顺母"从那以后常被后人提起,用来说明继母与继子之间也能化解隔阂。
儒家经典《孝经》里也讲,孝顺不只是养身体,更要顺心意,这跟赵喜花后来贴身照顾继父,按摩瘫痿的半边身子,道理相通。
道理归道理,做起来还是要付出代价。赵喜花跟丈夫商量没有结果,丈夫把话挑明,继父和这个家,只能留一个。
第二天,赵喜花就去办了离婚手续,几乎什么都没要,转身回了村里的老房子,把院子收拾出来,又重新给继父支起一个家。
这样的事,搁在今天的社会评价体系里,并不是个例。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从2007年起,每两年评选一届全国道德模范,专门设了孝老爱亲一类,奖励的就是这类舍小家难处、担起赡养责任的普通人。
中央文明办还按月发布中国好人榜,同样有孝老爱亲的名额,入选的大多是基层百姓,经各地推荐、网友投票、专家评审一层层选出来。
山东作为孔孟之乡,近些年推进美德山东建设,各地评选孝心之星、最美家庭活动办的很多,赵喜花这样的故事,正是这套评选体系背后真实存在的土壤。
继父敲开赵喜花家门那天,没人知道接下来会怎样。赵喜花后来在乡下的选择,把法律条文、孝道典故和道德评选这几件原本各自摆着的事连在了一起,往后的日子要怎么扛,还得看赵喜花一天天去过。
信源:网易新闻《山东女子为养继父怒提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