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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扎心了!”湖南常德,一对夫妻在女儿8岁那年离婚,双方约定,房子归女方,男方不

“太扎心了!”湖南常德,一对夫妻在女儿8岁那年离婚,双方约定,房子归女方,男方不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随着女儿长大,花销不够,14岁的女儿将父亲告上法院,索要之以后的抚养费,男方以约定拒绝支付,法院判了!

案子里的父亲姓肖,母亲姓李,女儿小肖。2019年两个人闹到法院离婚,调解书上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楚,女儿由妈妈带着,爸爸不用出抚养费。那一年小肖才8岁,正是花钱少、需求也少的年纪。

六年过去,小肖14岁了。学费、补习费、生活费,样样都在涨。妈妈一个人扛着越来越吃力,小肖一咬牙,把爸爸告上了常德市武陵区法院。她开口要2000元一个月,从2025年12月开始算起,一直给到她能独立生活为止。

爸爸肖某不乐意了。他觉得自己当年已经在协议里写清楚了,凭什么还要掏钱。更何况,他自己再婚后又生了一个4岁的小女儿,同样要养,手头并不宽裕。

法院查下来发现,肖某在常德做汽车维修保养,每个月收入大概5000到6000元。一边是大女儿日益增长的开销,一边是新家庭的小女儿也要养,两边都不能不管。

法官最后没采纳小肖要的2000元,也没同意肖某一分不出。法院酌定,肖某从2025年12月起,每个月给小肖1200元抚养费,一直给到她成年为止。

这张判决最让人感慨的地方在于,夫妻之间的约定,管得了夫妻,却管不了孩子。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律硬生生规定的,不会因为一纸协议就自动消失。

当年那张调解书,适配的是8岁孩子的开销。可孩子会长大,物价会上涨,生活会变化。当妈妈一个人撑不住的时候,孩子就有权站出来,向爸爸要这份该有的抚养费。

很多大人离婚时喜欢把房子、车子、存款和孩子打包算在一起,觉得谁拿了房子,谁就该把孩子全养了。这种做法看起来省事,实际上埋下了隐患。孩子不是财产,更不是交易的筹码。

常德这起案子里,小肖用自己的勇敢,给所有单亲家庭的孩子上了一课。父母的约定是父母的事,自己该得的权益,该争就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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