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一名女子和老板在深夜发生完关系,可到了第二天女子却打电话报警声称自己被侵犯,警方调查了两个人的动向来往后不认可立案,女子表示很不服。老板的妻子认为,如果她真的有铁证就让他去告吧!
谁能想到,板上钉钉的DNA鉴定,反倒成了整件事最有争议的地方。
当地警方委托做的司法鉴定写得明明白白,23个基因座完全匹配。
女方的“(内裤、身体多处擦拭物里)”,检出的DNA全和男方基因型吻合。
生物证据都摆在眼前,警方最终还是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给出的理由很明确,审查后认定没有“犯 罪” 事实,达不到立案标准。
女方汪某,是当地离异独居的中年女性,还患有重度抑郁症。
男方蒲某,在当地开窗帘店,两人当初因装窗帘加了微信。
事发当晚男方说喝了酒要上门坐坐,女方劝了半天没拦住。
进屋后两人喝了点女方泡的药酒,喝到后来女方头晕发沉。
她卧室门锁早就坏了没法反锁,撑不住困意和衣躺到床上。
凌晨醒过来她才察觉不对劲,男方早就悄无声息离开了。
她缓过神立刻打110报警,民警连夜带她去医院做了检测。
拿到不予立案通知后,女方不服,按流程申请了行政复议。
县公安局复核后维持原决定,她又接着向市局提交了申请。
三级公安核查下来,都没同意立案,这个结果让她很难接受。
男方妻子的态度一直很硬气,说有铁证就直接去法院告。
女方手里也不是没凭据,当晚的录音能证明她反复赶对方走。
微信记录也能看出来,男方之前多次试探,她都冷淡回绝。
很多人想不通,DNA都对上了,怎么还定不了“强 奸 ”罪。
法律上定“强 奸”,光证明发生过 性 关系远远不够。
核心得证明男方用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迫女方。
趁人醉酒意识模糊发生关系,理论上算法律说的其他手段。
可这种私密场合发生的事,最难的就是还原当时的状态。
女方当时意识清不清醒,有没有明确反抗,都很难靠物证坐实。
有法律人士解释,法律层面,趁人醉酒、状态不佳发生关系,确实存在涉罪可能。
可司法实践里,这类案子的取证难度,比大家想的大得多。
既不能只凭单方陈述就定罪,也不能忽略受害者的维权困境。
目前女方已经向检察院提交了立案监督申请,还在等结果。
网上吵得沸沸扬扬,有人说她反悔讹人,有人心疼她维权难。
是非对错从来不是靠情绪站队,最终得靠完整证据链说话。
我们能做的只有等,等一个能让双方都信服的公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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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源:综合华商报大风新闻、澎湃新闻等媒体2026年6月25-26日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