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床气撒到交警身上了!”北京朝阳,一女子早高峰骑电动车,为了避开拥堵,直接冲上人行道,在老人、学生和上班族中间穿插,交警发现后拦停,本来只是纠正违法、做个提醒,可没想到,女子当场情绪上头,说自己刚睡醒心情不好,赶时间走一段人行道没什么大不了,还反问“我又没撞到人,凭什么拦我”,全程不愿配合,交警耐心普法十多分钟,最后考虑首次轻微违法,只给了口头警告没罚款,网友:这哪是交警找茬,是你把起床气撒到了人行道上。
事发当日,那会儿正是学生上学、上班族通勤的时候。
人行道上老人、孩子、行人都不少。
女子骑着电动自行车,为了赶时间,直接驶入人行道。
电动车在人堆里穿插,看着是省了自己几分钟,其实把别人的安全空间挤没了。
执勤交警发现后,上前示意她停车。
正常来说,这种情况配合一下,听个提醒,把车推离人行道,也就过去了。
可女子停车后,情绪一下爆了。
她抱怨自己刚睡醒,本来心情就不好,上班又赶时间,走一段人行道没什么大不了。
还指责交警没事干,故意找茬,专门为难普通人。
交警并没有和她硬顶。
而是反复告诉她,人行道是给行人走的,非机动车不能在人行道上骑行,经过人行区域要下车推行。
这不是看谁不顺眼,也不是专门针对她。
有违法行为才纠正,不违法谁也不会拦。
可女子一开始听不进去。
她反复强调自己没撞到人,不明白凭什么被拦。
这句话其实很典型。
很多交通违法的人,心里都有这个想法。
只要没出事故,就觉得自己没错。
可交通规则从来不是等撞了人以后才管。
人行道上骑电动车,最怕的就是突然有老人转身、孩子乱跑、行人避让不及。
电动车速度快,车身硬,真撞上了,轻则剐蹭摔倒,重则伤筋动骨。
尤其早高峰人多,风险更大。
现场僵持了十多分钟。
有路人也看不下去,上前劝女子配合处理。
大家都知道,上班赶时间不是理由,心情不好也不是理由。
谁都有早起烦的时候,但不能因为自己着急,就把别人的人行道变成自己的捷径。
最后,交警考虑到女子属于首次违法,情节轻微,也没有造成事故,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只做了口头警告,没有罚款。
随后,女子接受处理,离开现场。
这件事传开后,很多人想起北京交警敖翔常说的那句意思。
交警执法不是找茬,有违法行为才处罚。
这句话听着简单,其实很重要。
执法不是为了罚款而罚款,而是为了把危险提前拦下来。
如果当事人态度配合,首次轻微违法,能教育就教育,能警告就警告。
可如果明明违法,还把提醒当为难,把纠正当找茬,那就真说不过去了。
评论区里,有网友说得挺直接。
有人说:她其实很懂,知道自己错在哪,所以直接跳过违法环节,先说罚款,把交警都整尴尬了。
还有人说:自己骑自行车过斑马线没推行被罚50,旁边骑电动车的人没被抓,交警说抓到谁罚谁,听着不舒服,但规则本来就是谁被发现谁先纠正。
这事最有意思的地方,不是最后罚没罚钱。
而是很多人对交通规则的理解,总是停在“我没撞到人”。
可法律管的是风险,不是只管结果。
闯红灯没撞到人,不代表闯红灯没问题。
逆行没撞到人,不代表逆行没危险。
骑电动车走人行道没撞到人,也不代表这条路就能这么走。
人行道的“人”字,本来就写得很清楚。
它不是电动车绕堵的近道,也不是谁赶时间就能占的地方。
柔性执法给的是面子,不是放任。
交警这次没罚款,是给了台阶。
但真正该记住的,是那句老话。
别等撞了人,才想起自己当时只是想快几分钟。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