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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西安刑场。 一声尖叫划破了寂静:“我就跳个舞,就要枪毙我?我不服!”

1985年,西安刑场。
一声尖叫划破了寂静:“我就跳个舞,就要枪毙我?我不服!”
喊话的女人叫马燕秦,四十二岁,脚下就是她的终点。围观的人群嗡嗡作响,跳舞,枪毙?这俩词怎么会凑到一块儿去?
故事得从她那间十几平米的小平房说起。
马燕秦离了婚,病退在家,带着两个女儿。她手里没几个钱,但心里那团火没灭,就爱跳舞,交谊舞。八十年代初,这玩意儿跟半夜偷听邓丽君的歌一样,是上不了台面的刺激。
一开始,只是叫上两三个熟人。
桌子板凳挪到墙根,收音机拧到最小声,窗帘拉得严严实实,男女在昏暗里踩着碎步,空气里全是压抑着的兴奋。
可马燕秦的家,很快就成了个公开的秘密。
人越来越多,从朋友的朋友,到慕名而来的陌生人。屋里烟雾缭绕,汗味混着廉价香水味,挤得人转不过身。音乐声从后半夜一直响到天快亮,门槛都快被踏平了。
邻居的忍耐到了头。抱怨变成了举报,一封信直接捅到了派出所。
不巧,正好撞上83年严打的枪口。
警察推门进去时,看到的根本不是什么家庭舞会。
那本厚厚的案卷里,记录的景象让人脊背发凉——这间小屋,在几年时间里,像个漩涡一样,卷进来了上百号人。它早就不是一个跳舞的地方,而是一个混乱的、彻夜不散的留宿点。
更要命的是,账本上记着两千多块钱的“收入”。
在那个工人月薪只有三四十块的年代,这是一笔巨款,是普通人好几年不吃不喝才能攒下的钱。
但最让人说不出话的一笔,是她的两个亲生女儿。
姑娘们还没成年,就被她从里屋推到客厅,被要求给形形色色的男人递茶、点烟、陪着笑。她们的童年,就在这浑浊的空气和暧昧的眼神里,一点点被搅碎了。
1985年,西安体育场,万人公审大会。
马燕秦和同案的韩涛,被当场判处死刑。宣判声落下时,她整个人往前一冲,嘴里喊着不服。
她到死都认为,自己只是爱热闹,爱跳舞。
可法律的卷宗不会骗人。那不是跳舞,那是用舞会做幌子,把自己的家变成一个交易场,还顺手把两个女儿的人生,当成了最廉价的筹码。
后来“流氓罪”这个词成了历史,很多人都说,她要是晚生二十年,屁事没有。
这话可能没错。
但不管哪个年代,把亲生骨肉往泥潭里拽的娘,她喊冤的时候,底下那两个被她亲手毁掉人生的姑娘,又该找谁喊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