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这男的是不是脑子有坑?人家女的骑电瓶车骑得好好的,他突然伸脚狠踹人家车一下,直接把人连人带车掀翻在地上,头也不回撒腿就跑。真以为跑得了?现在路上到处都是监控,赔钱拘留都是轻的,搞不好还要蹲局子!
有人搁那瞎推理,说肯定事出有因啊,说不定是女的骑太慢占着中间车道,后面的车超不过去才逼得他动手。
也有人说,别人挡你道你就能直接要人命?就算真有纠纷,别说是挡路,就算吵两句嘴,也不是下死手的理由啊,这一下要是摔倒的时候磕到脑袋、可是要人命的!
还有人说,有些人就是天生的坏种,没招惹他他都要上来踹你一脚,纯纯的反 社会人格。
这事说白了就是故意伤害,没的洗。最轻也得拘留加罚款,要是女方验伤够得上轻伤,那直接就蹲大牢吃牢饭,留案底一辈子消不掉。
那些动不动就“受害者有罪论”的人,不是蠢就是坏。
真按他们那“有因才有果”的逻辑,哪天有人看他不顺眼揍他一顿,是不是也可以说“谁让你长那样碍我眼”?
但凡有半分讲理的心思,都不至于对着陌生路人下这种死手。
别拿“事出有因”给人渣当遮羞布,今天你替他找理由,明天他踹的可能就是你家骑车的老婆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