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首发】陕西榆林:明长城遗址保护范围内晾晒煤泥,疑似环保与文保双重失守
原创北极海新闻2026-06-29 09:47
近日,北极海新闻接到群众反映,称在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二十磕(石磕州/石磕林场)附近,一处明长城遗址保护范围内,长期存在违规露天晾晒煤泥的现象。反映人提供的影像资料显示,大量黑色煤泥露天堆放,无任何环保及防护措施,与周边的天然防护林草地形成强烈反差,涉嫌违法占用土地、破坏文物风貌及污染环境。
长城界碑旁,黑色煤泥触目惊心
榆林市横山区波罗镇石磕州在榆靖公路(老210国道)路边,一块刻有“长城保护范围”字样的白色界碑赫然在目。然而,界碑周边并非应有的文物保护禁区,而是被数个黑色煤泥堆所包围。
(图为现场航拍)
这些煤泥堆体积庞大,呈不规则形状堆积,表面完全裸露,未见任何防尘网、围挡或喷淋降尘设备。现场地面泥泞,布满重型车辆碾压形成的深深车辙,部分区域还残留着积水痕迹,显示出频繁的作业活动。在煤堆边缘,甚至停放着一台黄色装载机,似乎印证了这里仍在进行装卸或平整作业。
(图为现场疑似停放作业车辆)
与这片黑色工业景象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界碑后方及远处的天然防护林和草地,本应作为生态屏障的绿地,此刻却被迫与黑色的煤泥堆“比邻而居”。
(图为界碑与煤泥堆位置)
该场地核心作业区域全部处于明长城遗址保护范围之内。将工业废渣/煤泥直接堆放在文物遗址上,不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更对长城的原始风貌和整体完整性造成了不可逆的破坏。
现场无围挡、无防尘网、无喷淋降尘设备,也无任何标识标牌,属于典型的“无手续、无防护、无监管”的三无违规作业。露天堆放的煤泥在风力作用下极易产生扬尘,对周边大气环境及土壤造成污染,且将煤泥直接铺在地面晾晒,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还可能导致渗滤液污染地下水,属于典型的违法处置固体废物行为。
部门回应与查处进展
稿件刊发前,北极海新闻获取到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横山分局出具的《横环函〔2026〕30号》调查情况函。调查函披露了涉事企业的查处与整改情况。据反映人称,调查函中的“横山区塔湾镇榆靖公路庙塌段煤厂将煤泥污水排向两侧山沟”问题与稿件中“榆林市横山区波罗镇石磕州在榆靖公路(老210国道)路边明长城保护区范围内”是同一事件。
(图为《横环函〔2026〕30号》调查情况函)
函件显示,被指涉事的榆林泽硕鑫煤矸石利用有限公司(位于横山区塔湾镇塔湾村响水塘组),其30000吨/年煤矸石煤泥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20年8月7日由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横山分局批复(横环发〔2020〕71号)),2021年10月组织竣工项目环保自主验收,2022年5月18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2025年期间,该公司因存在擅自倾倒煤矸石、厂区露天堆存煤泥及煤矸石的环境违法行为,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先后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清理擅自倾倒的煤矸石及露天堆存煤泥、煤矸石,并于2026年3月20日、3月24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陕K横山环罚(2026)5号、陕K环罚(2026)27号)。截至2026年1月25日,该公司已对倾倒的煤矸石完成清理,露天堆存的煤泥、煤矸石已全部转移至棚内储存。
2026年3月20日,供电所已对该公司实施断电停产。针对2026年6月12日暴雨冲刷导致的厂区北侧边坡破损及煤尘冲刷问题,该公司已清理了表层黑色煤尘,修护了冲毁的边坡。
北极海新闻就此事联系了陕西榆林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行为确属违法,一周前已发现相关情况,目前正处于政府多部门联动处置的推进阶段,具体处理时限暂不明确。北极海新闻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记者 思远)
北极海新闻“拍案说法”律师观点: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王惠律师认为:案涉场地坐落于明长城遗址法定保护范围内,露天堆放晾晒煤泥行为同时触碰文物保护、生态环保两类法律红线。其一,该行为未经文物主管部门审批,占用文物保护区域、损毁长城遗存风貌,违反《文物保护法》相关管控规定;其二,煤泥无防尘、防渗处置措施,露天堆放易引发大气、土壤、地下水污染,属违法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违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规。案涉行为存在文物保护、生态保护双重违法情形,相关主体需依法承担对应行政乃至民事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