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为人母!”内蒙古,一年轻母亲深陷家庭矛盾,心里积攒了大量委屈和怨气,但她没有自我调解,反而觉得所有的错都是自己3岁的女儿带来的,心中一有不顺心的事情就打骂孩子,长达九个月的时间里,辱骂、殴打成了孩子的日常。最终,经过两次庭审,这名母亲因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为自己的过激行为付出了法律代价。
内蒙古女子文某燕,作为小洁的亲生母亲,本应尽心尽力照顾年幼的孩子,她深陷各类家庭矛盾当中,日常相处的摩擦、生活里的琐碎纠葛,让她的情绪长期处于压抑状态。
普通人遇到烦心事,会找合理的方式排解,但文某燕反而把身边最弱小的女儿,当成了唯一的宣泄出口。
从2020年9月开始,一直到2021年6月,这九个月的时间,成了小洁人生中最黑暗的一段时光,那时候小洁不过三岁,刚懵懂记事,日常正是需要耐心引导、温柔教导的年纪。
孩童天性调皮,生活中难免出现一些小差错,但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在情绪压抑的文某燕眼中,都成了可以施暴的理由。
她频繁对小洁进行言语羞辱,还多次动手殴打孩子,甚至做出击打孩子下身的过激举动,施暴方式格外恶劣。
持续的暴力伤害,让年幼的小洁根本无力承受。孩子的身体接连出现损伤,短短数月内就两次前往医院检查治疗。
2021年4月,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小洁左侧额头出现头皮血肿,伴随头部软组织外伤。时隔两个月,孩子头部再次查出软组织损伤,反复的伤情,清晰印证了长期虐待的事实。
孩子身上频繁出现的伤痕,让家人渐渐察觉不对劲,家人清楚孩子跟随母亲生活,所有异常伤情都绝非意外导致。
2021年6月,家人选择报警,彻底曝光了这起藏在家庭内部的虐待事件。
警方介入调查后,文某燕主动投案,如实交代了自己长期虐待女儿的全部行为,按照法律规定,主动自首的情节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在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一审作出判决后,文某燕并不认可结果,执意提起上诉,试图推翻刑罚。
2022年8月,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经过细致审理,核实了全部施暴细节、就医记录,结合证人证言,确认文某燕长期、多次虐待未成年子女,情节恶劣,其行为已经构成虐待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庭审过程中,文某燕一方始终对“情节恶劣”的认定存在异议,认为自己只是普通管教,算不上违法犯罪。
对此,审理法官给出了清晰的判定依据。文某燕作为法定监护人,手握抚养和保护孩子的责任,却因个人情绪问题,持续侵害低龄未成年人。
施暴周期长达九个月,不止言语侮辱,更存在多次肢体暴力,造成孩子实质性身体损伤。
长期的暴力对待,不仅伤害了孩子的身体健康,更对其心理造成不可逆的负面影响,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完全符合虐待罪恶劣情节的认定标准。
一审综合考量其自首、认罪认罚的从轻情节,最终作出六个月有期徒刑的判决,量刑合理合规。
文某燕提出上诉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二审审理。
二审法院核查全部卷宗材料、核实案件细节后,确认一审事实认定无误、证据完整充分、量刑尺度恰当,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看得无数人心寒,为人父母,最基本的底线就是守护孩子平安成长。
成年人的家庭矛盾、情绪困扰,都是自身需要消化的人生难题,不该转嫁到无辜的孩子身上。
很多家暴虐待行为,都披着“管教孩子”的外衣隐蔽存在。
低龄孩子没有自保能力,也不懂求助,只能默默承受伤害。而法律的判决,明确划清了管教和虐待的红线。
只希望所有家长都能守住本心,学会管控自身情绪,别让原生家庭的伤害,成为孩子一生的阴影,让每一个年幼的孩子都能被温柔善待。
信息来源:现代快报2026年6月28日《女子因家庭矛盾将负面情绪转嫁给3岁女儿,多次对其辱骂、殴打,法院: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