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广播公司(ABC)中文网今天(6月29日)写道:“澳大利亚政府表示,已就中国新颁布的《民族团结与进步促进法》直接向中国表达了关切。该法允许北京方面针对海外人士采取行动。该法包含一项条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人员和团体若破坏‘民族团结与进步或煽动民族分裂’,也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堪培拉这帮政客跳出来对中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表达所谓关切,简直是选择性失明到了不要脸的地步。
美澳自己动辄以国内法搞长臂管辖、全球追捕起诉别国公民时叫维护法治,轮到中国立法反分裂、防范境外煽动民族撕裂,就变成侵犯言论自由?
这部法律2026年3月12日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7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民族区域自治法之后,民族工作领域又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立法过程有多扎实?四位副委员长带队赴15个省市自治区调研。系统梳理涉民族工作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1400多件。委托相关领域专家开展19个专项课题研究。收集整理了46个国家涉民族工作领域的立法和实施情况。两次征求中央国家机关、各省市自治区380余家单位意见。两次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近5万人次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每一步都经得起审视。
澳大利亚揪住不放的是第六十三条。这条规定写得很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组织和个人,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破坏民族团结进步、制造民族分裂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堪培拉把这条叫“长臂管辖”。
可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6月24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把话说透了——这是主权国家依法开展的正常立法实践,符合国际法基本准则。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与社会稳定,是各国的主权,也是国际法确立的基本准则。世界各国均有权通过国内立法防范分裂破坏活动。第六十三条针对的是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的违法行为,根本目的是守护民族和睦、社会安定与国家安全。
哪个主权国家没有反分裂立法?
说到长臂管辖,澳大利亚自己玩得比谁都溜。2021年,澳大利亚通过了自己的“马格尼茨基法”,效仿美国的做法,赋予澳方针对外国个人实施制裁的权力。有了这个法案,澳大利亚可以对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中被它认定为违反其所谓人权标准的个人或实体实施制裁。按堪培拉的逻辑,这叫“维护法治”。中国立个法防范境外势力煽动民族分裂,就成了“长臂管辖”?
双标玩到这份上,脸都不要了。
澳大利亚2011年就通过了《自主制裁法》,用来对外国实施制裁。那时候怎么没人跳出来说“长臂管辖”?美国的长臂管辖就更不用说了。从《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开始,美国不断扩充长臂管辖范围,涵盖民事侵权、金融投资、反垄断、出口管制、网络安全等众多领域。孟晚舟案就是典型——美国用国内法在全球抓人。华为、中兴,哪家没被美国的长臂敲过?
美澳用国内法搞全球制裁的时候,喊的是“法治精神”。中国立个法保护自己的民族团结,就成了“侵犯言论自由”?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十条写得明明白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受外部势力干涉。坚决反对一切以民族、宗教、人权等借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污蔑抹黑、遏制打压、渗透破坏等行为。堪培拉的所谓“关切”,恰恰就是第十条点名的行为。
中国56个民族是多元一体的有机整体。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这部法律的核心目标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哪一条跟“侵犯言论自由”沾边?
澳大利亚真要关心人权,不如先管管自家的事。要求华裔做“忠诚度测试”的是谁?通过“马格尼茨基法”满世界搞长臂管辖的是谁?自己一屁股屎没擦干净,跑来对中国的国内立法指手画脚。
堪培拉这帮政客的所谓“关切”,说白了就一句话——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