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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轰动全国的“中国第一贪”大案的落幕:1995年,被公开审判的王建业,听到死刑判

曾轰动全国的“中国第一贪”大案的落幕:1995年,被公开审判的王建业,听到死刑判决的他,一脸平静,情妇史燕青泪流满面,宣判后立即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1995年12月28日,深圳体育馆坐满了六千多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全场鸦雀无声,所有人都盯着台上被押解的两人,这场公开宣判大会上,原深圳市计划局财贸处处长王建业因受贿、贪污等罪名被判死刑,宣判后直接押赴刑场执行。

从听到判决结果到被带上囚车,王建业全程面无表情,始终没说一句话,站在他身旁的情妇史燕青早已哭得浑身瘫软,目光死死黏在王建业身上,可直到法警把两人分开,王建业都没回头看她一眼。

这桩当年轰动全国的大案,本质上是改革开放初期制度转轨阶段,权力寻租钻了制度空子的典型案例,当时国内实行外汇双轨制,官方牌价和市场调剂价之间存在巨大差价,巅峰时一美元的价差能达到三块钱人民币。

而王建业手里握着的,正是深圳特区外汇额度、进口物资免税指标的审批权,在那个物资紧俏的年代,一张批文就是实打实的真金白银,托关系找他办事的人,能在计划局楼道排起长队。

王建业原本是部队转业的优秀干部,业务干练还精通外语,1986年调到深圳后,一路从副处长升任财贸处处长,如果走正道,他本该是特区建设的骨干,可眼看着手里的权力能轻松兑换成财富,他很快就跨过了底线。

1988年,在蛇口石化公司担任业务副经理的史燕青,因为常跑计划局申请批文和王建业相识,一个手握审批实权,一个熟悉市场运作,两人很快结成利益同盟,也发展成了情人关系。

两人的配合堪称“精准分工”:史燕青在外对接企业、以公司名义提交申请,王建业在内部一路绿灯快速审批,额度和批文转手一卖,就能赚走巨额差价,最典型的一笔300万美元外汇额度操作,走一圈正规流程下来,就能套出上百万的“手续费”。

根据法院最终认定,1992年1月到1993年6月的一年半里,王建业单独收受贿赂949万余元,还和史燕青共同贪污150万元;史燕青靠倒卖钢材、胶合板指标和外汇额度,累计牟利200多万元,放在当年的物价水平下,这笔钱足够在深圳买下几十套房产。

知道自己的勾当见不得光,两人早早就铺好了后路,他们伪造身份材料、办了假结婚证,还拿到了洪都拉斯的假护照,随时准备远走高飞,1993年6月一封只有27个字的匿名举报信寄到了深圳市检察院,精准点出了史燕青勾结计划局官员倒卖外汇的线索。

办案人员突击搜查史燕青住所时,王建业居然拿着电警棍和铁链硬闯现场想阻拦,反而直接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当场就被控制住。

可王建业并没就此收手,1993年7月王建业趁看管间隙逃脱,从云南边境偷渡到缅甸,辗转逃到泰国曼谷,他化名躲在偏僻小区里深居简出,连日常都只敢吃整箱的方便面,还打算拿出50万美元贿赂当地警长,想逃去柬埔寨彻底销声匿迹。

这桩案子也是国内早期跨境追逃的标志性实践,广东反贪部门通过外交渠道联动泰国警方,办案人员专程赶赴曼谷,当面做通了当地警长的工作,对方被中国办案人员的履职态度打动,不仅拒收了王建业的贿赂,还亲手将他移交给了中方。

再加上办案人员摸准了王建业对史燕青的执念,放出“主动回国说明情况能帮史燕青从轻处理”的风声,彻底让在外惶惶不可终日的王建业落了网。

被引渡回国后,王建业还曾狡辩“引渡时承诺过不判死刑”,却拿不出任何证据,1995年4月,深圳中院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重婚罪、偷越国境罪数罪并罚,判处王建业死刑;史燕青因有立功表现且并非主犯,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两人上诉后,广东省高院终审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死刑判决。

三十多年过去,再回看这桩旧案,它早已不只是一桩猎奇的贪腐轶事,它既是市场经济转轨初期,权力缺乏监督约束的深刻教训,也印证了最朴素的道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哪怕精心谋划、逃到天涯海角,也终究躲不过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