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相太难看!2月26日,浙江杭州,女子为了孩子上学,花1478万买了套叠墅,谁知,付了5万块定金之后,销售竟然告诉她,想要办贷款,还要额外购买146万的地下室,两个49万的车位,还有169万的加装包,杂七杂八要400多万。女子顿时懵了,她用不上这些,便干脆不办贷款,准备全款买房,没想到,竟遭到开发商拒绝。更绝的是,开发商还直接将她告上法庭,要没收她5万定金。
一套位于杭州拱墅区的叠墅,本来是王女士为了孩子上学做出的重要决定。
2025年4月20日,她交了5万元定金,以为购房流程已经迈出了关键一步。
可真正进入办理手续阶段后,她才发现,事情远没有认购时想象得那么简单。
到了申请贷款的时候,销售人员递来一张所谓的“开盘流转单”。
除了房屋本身的价格外,上面还列着地下空间、两个车位以及装修升级包等内容,总金额高达413万元。
面对这张清单,王女士一时有些愣神,因为这些费用此前从未在认购协议中出现。
她认真算了一遍账,越看越觉得不合理。地下空间价值146万元,两个车位分别49万元,加装包又达到169万元。
可她既不会开车,也没有使用地下空间的迫切需求,而升级包里的不少配置,对她来说更谈不上刚需。
销售人员的态度却十分明确。
想办理贷款,就必须把这些项目一并购买,否则贷款流程无法继续推进。
王女士翻遍了已经签署的认购协议,却始终没有找到任何关于这些附加项目必须购买的约定。
眼看贷款走不下去,她索性改变方案,决定直接全款购房。
为了筹齐资金,她向亲友四处借款,希望能够按合同约定完成交易。
按照认购协议上的房款金额,她已经准备好了1478万元现金,原以为这样总不会再有问题。
没想到,开发商依旧没有同意。理由仍然围绕那份并未写入合同的配套方案,认为购房时默认应整体购买相关产品。
对于这样的说法,王女士并不认可,因为整个签约过程中,她从未被明确告知存在所谓“默认购买”的要求。
交易陷入僵局后,王女士提出解除认购,希望退回已经支付的5万元定金。
可等待她的不是退款通知,而是一纸诉状。开发商认为她属于违约,要求法院确认没收定金。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她没有选择放弃,而是开始整理整个交易过程中的相关材料。
从双方沟通记录、微信聊天内容,到现场视频、付款凭证、电话录音,她尽可能保留了所有能够反映真实情况的证据。
同时,她也向杭州住建部门进行了投诉,希望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随着调查推进,开发商要求购买附加产品的情况逐渐进入监管视野。
案件随后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法官围绕双方签订的认购协议以及实际交易经过进行了全面审查。
2025年下半年,法院作出判决。法院认为,认购协议中并不存在购买地下空间、车位和升级包等附加项目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之外增加交易条件,不符合合同履行规则。
王女士提出全款支付购房款,本身属于积极履约行为,因此交易未能完成,责任并不在她。
最终,法院判决开发商返还5万元定金,并承担相应诉讼费用。
这份判决,也让整个事件有了明确结果。
回头来看,王女士的经历并不复杂。
她只是希望购买一套符合自己需求的房子,为孩子解决入学问题。
对于房屋本身,她愿意按照合同支付全部价款;对于合同之外突然增加的数百万元附加费用,她则坚持自己的选择权。
类似的销售方式,在房地产市场并非第一次出现。
有些消费者为了尽快完成交易,会选择接受额外条件,不愿再花时间和精力维权。
也有人因为已经支付定金,不得不继续推进交易。
而王女士最终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也让整个交易过程重新回到了合同本身。
法院判决释放出的信息其实很明确,消费者依法享有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开发商不能在合同约定之外单方面增加购买条件,更不能将附加产品作为完成房屋交易的前提。
如今,杭州房地产市场仍处于持续调整过程中,市场规则也在不断完善。
对于购房者来说,合同约定始终应当成为交易的基础,对于开发企业而言,依法经营、尊重消费者选择,同样是市场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只有双方都在规则范围内完成交易,房地产市场才能形成更加健康、稳定的发展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