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有个敢说真话的专家了!
罗鸿建议:取消私生子继承权!凭什么原配夫妻勒紧裤腰带打拼半辈子的家产,丈夫出轨,外面的孩子就能合法分一杯羹?这是拿原配的血汗钱,给小三的孩子买单。
这话之所以炸,不是大家容不下一个无辜孩子,是忍够了“守规矩的吃亏、犯错误的得利”这套错位逻辑。
说一组现实账:一对夫妻打拼半生攒下200万夫妻共同财产,只有一个婚生孩子。
要是男方意外离世没立遗嘱,还在外有两个非婚生子女,那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同属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平等。
那首先100万是原配的个人财产不动,剩下100万作为男方遗产,由原配、婚生子、两个非婚生子女四人平分,每人25万。也就是说,原配省吃俭用陪男方从出租屋熬到商品房攒下的半生心血,平白被分走50万。
她忠于婚姻、守住底线,最后爱人没了,家产还得拆一块给第三者生的孩子。这笔账,但凡在婚姻里认真过过日子的人,心里都得咯噔一下。
虽然立法初衷是“孩子无辜”,孩子确实没法选自己落在什么家庭,保障未成年人生存权益是法律的温度,这点没人反对。可条文一落到烟火现实,味道就变了。
2024年广东惠州中院判过一个富商朱某遗产案,朱某手写遗嘱把财产留给婚外情对象和他们的非婚生女,法院认定赠给第三者部分因违背公序良俗无效,但非婚生女那份有效,最后非婚生女拿走总遗产的80%,婚生女只拿20%。
朱某妻子早逝,婚生女本人还有精神疾病,她代理律师说要申请再审,理由是“父亲遗产里有一部分是从我妈那儿继承来的,现在大部分流向了伤害我妈的第三者”。
同年杭州中院还有一个地产商猝死案,留下估值约2亿资产,葬礼后第三天年轻女子带7岁男孩拿亲子鉴定报告来分产,1亿遗产由原配、婚生子、非婚生子三人均分,非婚生子拿走近3300万。
这些案子搁一块看,规律很清楚:只要能拿出亲子鉴定,非婚生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分产,几乎是板上钉钉。法律把“孩子无辜”四个字执行得很到位,可没人问一句,原配和孩子做错了什么?
再说出轨这边的成本有多低。离婚诉讼里就算认定对方婚内过错,无过错方能拿到的损害赔偿,普遍也就几万到十几万,跟家庭总资产比起来基本可以忽略。
出轨方私下转给第三者的钱,原配理论上有权起诉追回,但前提是你能查到、能举证。普通家庭里,另一半到底藏了多少私房钱、开了几个账户、外面孩子养在哪儿,原配大多两眼一抹黑,等人找上门来分遗产时,连对方隐匿财产的证据都凑不齐。
继承权这一条,等于给婚外生育托了底,你出轨也好,养外室也好,只要生个孩子,这孩子就有法定资格过来切蛋糕。这不是变相递信号吗?违背婚姻忠诚的代价不高,收益倒是挺稳。
罗鸿的建议不是要把非婚生孩子往绝路上推。
抚养费那块,不直接抚养的生父生母必须负担到孩子成年,这是甩不掉的法定义务,罗鸿自己也表态了,该养的一分不能少。问题是“非婚生子女该不该和婚生子女平起平坐地瓜分合法婚姻里的家产”。这是两码事,不能混着说。
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忠诚契约,两口子签的就是“我们一起扛、家产一起攒、老了一起分”的默契,第三方拿着“孩子无辜”四个字来拆这份契约的收益,怎么算都别扭。
更别说现在已经有“必留份”制度兜底,《民法典》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虽然男方立遗嘱把所有财产留给婚生子女,但非婚生子未成年,法院酌定给了一部分必留份,超出部分驳回。
也就是说,生存保障这条线法律已经有了,罗鸿建议动的是“法定继承平等份额”那块,不是动必留份。
罗鸿这次把话挑明,捅破的不仅是一个继承法条的争议,更是很多人不敢细想的一本账:我们的婚姻制度,到底在保护谁?是保护守规矩、扛责任、勒紧裤腰带陪另一半从零打拼的原配,还是保护“孩子无辜”四个字底下那个零成本的出轨预期?
每个家庭心里都有一本账,账怎么算因人而异,但如果连这本账都不敢翻开看,等真有一天自家门被敲开、亲子鉴定报告拍桌上时,再想翻就晚了。
立法这事急不来,罗鸿的建议未必能原封不动落地,但他把问题抛出来本身就是价值。
至少让更多人知道:遗嘱要立,财产要理清,婚内财产约定可以做,别等人上门分蛋糕了才想起法律这回事。老实人输一次感情已经够疼了,别再让人家输第二次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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