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于残忍!”重庆,男子牵了2只大、小比特犬遛弯,突然尿急,在小路方便时,嫌狗闹腾,把狗的铁链解开,不料,狗跑来后,竟咬住一路人的脖子不放,小比特犬和几只土狗也加入撕咬,最终,路人死亡。有人看到报警,男子到案如实供述,一审获缓刑。
事发2024年2月4日下午,重庆男子宁某牵着自家成年公比特犬出门遛弯,一只小比特犬也跟在身后。
说起来,这几只狗本是宁某抱着“倒卖赚钱”的心思买的。
当初刷短视频看到有人卖比特犬,他一口气入手5只,后来病死了3只,剩下大小三只在家圈养。
出门刚走两百多米,宁某突然内急,拐到了山坡边的小路上方便。
两只狗在旁边追跑打闹,吠叫折腾,吵得他心烦意乱。
就为了图自己一时清净,他做了一个让他后悔一辈子的决定:解开了拴大狗的铁链。
他大概心存侥幸,觉得狗就在附近跑,出不了什么大事。
可他忘了,比特犬是公认的烈性猛犬,攻击性强、咬合力惊人,一旦脱了绳,就是不受控的致命隐患。
失去束缚的两只狗,径直窜到了旁边的公路上,迎面撞上了正常路过的行人方某。
没有任何预兆,大狗猛地扑上去,死死咬住方某的脖子,死活不肯松口。
小比特犬跟着撕咬他的四肢,附近的几只土狗也被惊动,围上来加入了撕咬。
等周围人发现险情、赶来驱赶时,一切都晚了。
方某当场失去了生命体征。
法医鉴定结果令人揪心:颈部动静脉全部被咬破,因失血过多死亡。
闯下大祸的宁某没有逃跑,留在现场等待警方处理。
后续接到警方传唤后,他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全部经过,被认定为自首。
为争取从轻处理,他四处凑钱赔偿了死者家属,拿到了刑事谅解书,全程自愿认罪认罚。
很多人不解:狗咬死了人,怎么最后还能判缓刑?
按照我国《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认为,宁某并非故意放狗咬人,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主观恶性较小。
同时他具备自首、全额赔偿获家属谅解、认罪认罚三项法定从轻情节,即便有犯罪前科被酌情从重,最终仍判处有期徒刑3年,刚好符合缓刑适用的刑期条件,最终宣告缓刑3年。
说白了,只要缓刑期内遵纪守法,他就不用真的去坐牢。
这个结果一出,网友们彻底吵开了:
有人怒不可遏:“明知是烈性犬还敢松绳,这哪里是疏忽,明明是放任危险发生!一条活生生的人命,就换个缓刑?对死者也太不公平了!”
也有人理性分析:“法律就是区分故意和过失的,该赔的赔了,该认的认了,有从轻情节判缓刑没毛病,不能凭情绪判案。”
还有人满是惋惜:“最惨的就是路人啊,招谁惹谁了?好好出门走路,就遇上这么个不负责任的养狗人,命都没了。”
说实话,我看完心里堵得慌。
这哪里是什么意外,分明是人祸。
养烈性犬的人,难道不清楚自家狗的危险性?就为了自己上厕所不被打扰,就把致命的猛兽放到公共道路上,这本质上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极度漠视。
判决于法有据,可情理上,实在让人难以释怀。
一条鲜活的生命,一个家庭的幸福,就因为别人的一时偷懒和侥幸,彻底碎了。
养狗从来都不是随心所欲的私事,尤其是烈性犬,牵牢绳、戴好嘴套、看管好,是每个养狗人必须守住的底线。
你嫌麻烦偷的那一次懒,可能毁掉的就是别人的一生。
对此你怎么看?你觉得这个判决合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