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露霍尊和解僵局这案子真要结,大概率走不了和解程序,但可以走谅解后酌定不起诉程序。
因为既遂65万,量刑上达到了“数额巨大”的起点,不符合刑事和解的案件范围了。
后面发展基本三种:
一是法定不诉。也就是无犯罪事实,或显著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酌定不诉。就是情节轻微,或证据边际+ 被害人谅解作为酌定不起诉情节。这种谅解书是必须的。
三是存疑不诉。就是证据不足。
从挂案且多次退侦的状态看,检察院内部对定罪显然是犹豫的。陈露手里说有录音、霍尊方说有谈判监控,双方证据对抗性很强,这可能是迟迟不下决定的原因。所以,最终存疑不起诉的可能性也不低。
对于陈露来讲,如果选择道歉,取得谅解,那么可能寻求到一个确定的结果:酌定不起诉。但是这种结论,洗不清她涉嫌犯罪的嫌疑。
那么,她可能会赌一把存疑不起诉,因为存疑不起诉虽然“确定性低”,但时间越拖下去,希望就越大。
另外,双方的支持者不要想象我会站队,霍尊是谁我到今天都不认识,陈露是谁更不知道。我只是从诉讼技术的角度,分析一下目前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