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少油少盐”的差评,竟被店家挂在门口“示众”:免费的午餐,就该闭嘴吗?
这几天,一则新闻让不少人心头一紧:一位网友参加餐厅的“免费试吃”活动,只因评价菜“偏油偏咸”,希望店家“少油少盐”,竟被老板将差评打印出来,直接贴在了店门口,旁边还标注了醒目红字——“注意!像这种不要来领取!吃不消这样要求!”
事件发酵后,这家杭州餐厅的老板回应称,尖椒茄子是店里卖了九年的招牌菜,用的茄子都是自家种的,推出免费试吃活动后每天有七八十人来,实在没法满足每个人的“定制”要求。老板的委屈似乎也情有可原:一份免费的招牌菜,本意是回馈顾客,却换来“差评”,心里自然不是滋味。
然而,仔细琢磨,这事没这么简单。评论区里不乏支持老板的声音:“辣椒炒茄子不要辣,开玩笑吗?”“免费吃还挑三拣四”。可换个角度想,消费者评价权,难道会因为商品“免费”就被剥夺吗?
显然不是。**消费者的评价权是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利,不因是否付费而转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即便是“免费试吃”,也是一种消费体验,参与者基于真实感受给出的评价,只要是客观陈述,不捏造事实、不侮辱诽谤,就应受到保护。司法实践中已有多个判例支持:消费者基于真实体验发表的差评,不构成对商家名誉权的侵害。
老板将差评张贴于店门口的“挂人”行为,引发了更大争议。如果消费者是基于真实的个人口味评价,措辞仅为“偏油偏咸”“服务没水”,并无侮辱性词汇,那么这种将差评“公之于众”的做法,更像是一种对消费者的“惩罚”和“示众”,无疑是对消费者评价权的粗暴回击。
这件事折射出的核心矛盾,其实是“免费”活动背后的预期错位。在店家看来,免费是一种“给予”,参与者理应“客随主便”;在消费者看来,即使免费也是一种“体验”,自己依然拥有真实反馈的权利。这种认知鸿沟,需要双方共同弥合。
一份“少油少盐”的差评,折射出当下消费生态中商家与消费者微妙的权力博弈。店家当然有维护菜品风味的权利,但消费者基于个人口味“少油少盐”的评价,或许没那么十恶不赦。做生意,既要容得下“免费”带来的热闹,也该容得下“不合口味”的几句真话。**将差评挂在门口“示众”,赶走的不只是一个“挑剔的顾客”,更是无数潜在消费者对这家店包容度的信任。**外卖被差评 外卖商家遭差评 外卖获差评 外卖超时未配送 外卖商家遇差评 点差评 外卖奇葩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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