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子和丈夫婚后买房,公婆陆续出了85万,房子登记小两口名下,不料,装修时两人分居,后离婚,公婆将女子和儿子告上法院:让他们每人偿还42.5万,甚至拿出5张借条。法庭上,女子说对借条一事并不知情,而这笔钱是公婆赠与的。法院判决亮了。
小赵和小刘刚结婚时凑不齐首付,小赵父母心疼孩子,直接拿出85万养老钱补贴。
房本大大方方写了小两口两个人的名字,看着是真心实意帮孩子安家。
可谁也不知道,老两口心里一直打鼓,怕婚姻不稳钱打水漂,竟背着儿媳,私下让儿子陆陆续续写了5张借条,全程没让儿媳露过面、签过字。
钱是一分不少给了,房子也买成了,可小两口的感情没撑到装修就黄了。
俩人分居闹离婚,房子自始至终都是儿子一个人住、一个人还房贷,儿媳一天都没住进去。
等离婚证一到手,老两口直接掏出藏了好久的5张借条,把儿子和前儿媳一起告上法院,要求俩人各还42.5万。
法庭上两边各说各的理:
儿子一口认账,说钱确实是借父母的;
儿媳直接懵了,说从头到尾不知道有借条,这钱明明是公婆主动给的安家资助,凭啥离婚了才来要?
这事一出,网友直接吵成两派:
有人站公婆:老人一辈子攒的养老钱,凭啥离婚就被分走一半?本来就是给儿子买房的,儿媳没出力凭白拿半套房,还钱天经地义!
也有人站儿媳:当初给钱的时候不说借,房本写两人名字也没提,离了婚才拿单方借条出来,这不就是专门算计儿媳吗?换谁都不能认!
那法院到底怎么判?
答案很明确:公婆要求儿媳还42.5万,全部驳回!
道理也不复杂:
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后父母出钱买房,没有明确约定是借款的,默认算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更何况这几张借条全是儿子一个人签的,儿媳既没签字也不知情,老两口也拿不出任何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证明儿媳知道这钱需要偿还。
亲父子之间私下写的借条,本身就存在利害关系,没法直接当成夫妻共同债务的依据。
说句实在话,我特别能理解老人的顾虑。
攒一辈子的血汗钱,怕孩子婚姻走不长打了水漂,想留个后路太正常了。
但错就错在“藏着掖着”——真要算借款,当初就该明明白白跟小两口说清楚,两个人一起签字确认,转账备注好借款用途。
当面不说,背地里留一手,钱花了、情分也耗了,最后法律也不支持,实在是得不偿失。
婚姻里最忌讳的,就是表面一团和气,背地里各算各的账。
明算账未必伤感情,揣着心眼的“默契”,才最容易一拍两散。
你们觉得这笔钱,儿媳该不该还?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