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国民党部队自产行不通后,国军开始向驻地乡镇低价索要柴菜,常以市价四至五折强制采购,不少队伍甚至拖欠款项。綦江六成乡镇长期承担驻军物资供给,旱年减产无法足额交付,军方便直接下乡抢夺,多地不堪重负拒绝配合。
行政院出台征购办法,依靠低价搜刮民间物资,且实行就地分摊,无跨区域调剂,各地负担失衡,资金平摊条款也无法落实。后续设立军用代办所、补给委员会,却仅覆盖少数正规部队,其余驻军照旧扰民。
1945年推行参照美军标准的新给与制度,改为兵站统一供给副食,可推广进度缓慢,财政预算仍跟不上物价。几番政策反复折腾,最终又退回部队自行解决伙食的老路,民间负担始终未能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