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一52岁老头居然和17岁女孩长期保持关系,两年后老头和女孩分开,女孩又找了个男子

一52岁老头居然和17岁女孩长期保持关系,两年后老头和女孩分开,女孩又找了个男子,并很快结婚、怀孕。几年后,孩子入学需要亲子证明,结果发现男子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孩子母亲立刻想到了那个老头。经DNA比对,老头才是孩子的父亲。女子要抚养费,52岁的老头却不认。女子便确实了他,判决结果出来了!

故事要从2015年说起。那年,十七岁的杨某外出打工,认识了当时已经五十二岁的张某。三十五岁的年龄差没有拦住两人的接触,张某有家有口,儿女都已经成年,但他从未向杨某坦白过自己完整的家庭状况。

两个人就这么不清不楚地相处着,关系维持了快两年,其间多次发生性关系。张某既没有给过任何承诺,也没有规划过两人的未来。

两年后,张某以“要回归家庭、照顾家人”为由,主动提出分手,断了联系。两个人就此再无交集,连一个电话都没有再打过。

分手后不久,杨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和自己年纪相仿的黄某。两人很快恋爱、结婚,生活进入按部就班的轨道。婚后不久,杨某查出怀孕,2017年生下一个男孩。她从来没有怀疑过孩子的身世,一直认定孩子就是丈夫黄某的。

黄某也从孩子一出生就承担着父亲的角色,挣钱养家、照顾孩子,一家人的日子过得普通而平稳,没有人对孩子的来历起过半点疑心。

直到孩子该上小学,一切才被一纸亲子鉴定彻底掀翻。当地入学需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杨某便带着丈夫和孩子去正规机构做了鉴定。结果出来的那一刻,她整个人都懵了——鉴定报告白纸黑字写着,黄某不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

这个结果像一块巨石砸进原本平静的家里。黄某无法接受养育多年的儿子竟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夫妻之间爆发了剧烈的争吵,原本安稳的家庭出现了无法弥合的裂缝。

杨某自己也被巨大的震惊吞没,她拼命回想怀孕前的时间线,把可能的人一个一个排除掉,最终,记忆聚焦到了已经近十年没见的张某身上。

杨某四处托人,终于辗转联系上了张某。她提出带孩子做亲子鉴定,话刚出口,张某就断然拒绝。他的理由很硬:分开都快十年了,怎么可能是他的孩子?他还指责杨某是来敲诈勒索,说完就挂了电话,从此再也不接杨某的来电。

杨某没有死心。她后来设法取得了张某的生物样本,连同孩子的样本一起,送到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做检测。鉴定报告很快出来了,结论毫不含糊:依据DNA检测结果,支持张某是这名孩子的生物学父亲。

拿着盖着红章的鉴定报告,杨某再次找到张某,要求他认下孩子,承担起抚养费用。可张某依然不肯认账。他辩称,当年两个人相处时间很短,发生关系的次数极少,哪能那么巧就怀上孕?他还说,当年两人之间并不是正常恋爱关系,而是有偿的,自己当年付过钱,没义务现在还要养孩子。

两边谈了几次,始终谈不拢。张某态度坚决,不认孩子,也一分钱不出。杨某没有别的办法,只能以孩子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一纸诉状将张某告到了当地法院,请求法院确认亲子关系,并要求张某支付孩子从出生至今的抚养费,以及日后到十八周岁的全部生活教育开支。

法院受理后,首先就要搞清楚孩子到底是不是张某的。庭审中,张某仍对杨某单方委托的鉴定报告不认可。法院随后依法另行委托鉴定机构,重新做了亲子鉴定。第二次鉴定结论和此前完全一致——张某确实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

面对这份鉴定结论,张某在法庭上依然坚持自己的那套说法,强调两人当年的关系不属于正常交往,所以自己不该承担抚养责任。

对此,审理案件的法官当庭明确指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这条义务只看真实的亲子关系,跟大人当初是怎么相识、如何相处、有没有感情、持续了多久,都没有关系。

法庭还进一步释明,民法典有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对他们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生父或生母,必须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这项规定的核心,就是保护孩子,因为孩子本身没有一丝一毫的过错,不能因为父母的问题而影响自己该得的权益。

关于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法院没有完全支持杨某每月两千元的诉求。法官综合考量了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孩子日常教育和生活开支的实际需要,也考量了张某的年龄、收入状况和现有家庭负担,最终酌情确定,每月抚养费为四百元。

法庭同时按照这个标准,核算了孩子出生到起诉前这七年多的费用,判令张某一次性补齐共计三万六千元。

判决一生效,张某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付清所有拖欠费用,后续每个月也必须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直到孩子成年。如果张某拒不履行,杨某随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子判完了,但生活却再也回不到从前。当年的年少轻率,最终搅乱了两个成年人的下半生,更让一个无辜的孩子,在身世的剧烈颠簸中被迫承受了本不该属于他的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