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大了!”安徽,女子和闺蜜在酒吧放松,期间,一男子过来搭讪,还摸女子大腿,搂女子腰。女子反感又膈应,推开男子。男子不肯善罢甘休,趁女子上厕所之际,将“伟哥”偷偷放到女子杯子内,女子回来后,发现酒杯被动过,果断报警,没想到,警方调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做出不予立案。
事情发生在3月12日晚上,安徽滁州的程女士跟朋友在清吧坐着聊天。本来挺放松的一个晚上,结果来了个陌生男的凑过来劝酒,喝完还喊来了自己的同伴韩某。
这个韩某坐下来之后,也没问程女士愿不愿意,直接上手摸她腿,还双手搂她的腰。程女士当时就吓着了,赶紧把他推开。
正常人被推开了,好歹知道收敛一下对吧?韩某不,他换了个路子。
他从兜里掏出一袋纯英文包装的东西,每袋里面是100毫克西地那非,说白了就是“伟哥”。
监控拍得一清二楚,程女士起身去上厕所,韩某瞅准这个机会,把袋子里的药倒进了她的玻璃杯里。等程女士快回来的时候,他又往杯子里倒满了啤酒。
程女士回来之后喝了几口,觉得不对劲,就把酒倒了。倒了之后她低头一看杯子——里面残留着粉红色凝胶一样的东西。她当场就报了警。
监控在那儿摆着,药也倒进去了,这还有什么好说的?结果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审查之后,给出的结论是: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但可以调解。
双方签了治安调解协议,韩某赔了程女士13000块钱。这事儿就算“解决”了?
程女士后来咨询了律师,律师告诉她,韩某这种行为可能已经构成犯罪了。她马上撤销了调解协议,把13000块钱全部退了回去,现在正在走法律程序。
而韩某那边的说法是什么呢?他说他不认识程女士,是他朋友去搭讪的。
至于那个药,他说拿出来的时候程女士都看到了,就是个“果冻”,他跟程女士开玩笑说倒杯子里尝一下。她喝了一口吐了,就报警了。
可监控拍得清清楚楚是“趁上厕所之际投放”,到他嘴里成了“当面开玩笑”。这两个说法性质差了十万八千里。
而且还有个细节,韩某之前还有过摸腿、搂腰的动作。程女士当时就推开了,明确表示了拒绝。如果这些情况属实,那就不光是下药的问题了,强制猥亵这一条也跑不了。
还有西地那非对女性虽然不像迷药那样让人失去意识,但乱吃这种东西对身体有没有伤害?有没有副作用?警方对杯子里残留的那个粉红色凝胶到底有没有做权威鉴定?到底是不是西地那非,不能光凭包装说了算。
13000块钱的调解赔偿,在有些人看来可能觉得“赔了就行了”。可问题是,如果这种行为都能用钱摆平,那以后酒吧里谁还敢安心喝酒?去趟洗手间回来,杯子里的东西就不敢再碰了。
有些东西不是钱能解决的,法律该给的交代,就得法律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