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
从2026年7月1日起,全国将强制执行关于退休返聘及超龄员工(男60岁、女60岁以上,女职工50岁,女干部55岁以上)的新规。
这可不是小范围的试点政策,而是人社部联合国家卫健委、应急管理部、税务总局、医保局五部门共同发布的第56号令,全称《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也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退休返聘、超龄务工群体的国家级规章。
没有缓冲过渡期,也没有行业豁免,7月1日起全国所有用人单位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可能有人会问,这规定到底覆盖哪些人?简单说,只要过了法定退休年龄,还在单位接受劳动管理、按时上下班、按月领报酬,就都在保护范围内。
不管是企业高薪返聘的技术骨干、资深专家,还是小区保安、写字楼保洁、食堂帮工,甚至是仓库、工地做辅助工作的大龄务工者,全部一视同仁。哪怕是符合规定提前退休、又重新出来工作的人,也同样适用这套规则。
过去很长时间,超龄务工都是劳动市场的“模糊地带”。不少企业觉得退休人员不算正式职工,不用签合同,口头谈好价就让人上岗。
随之而来的乱象不少:工资说扣就扣,加班不算钱,甚至用米面油、购物卡抵工资的情况屡见不鲜。
最让人揪心的是岗位上出意外,很多企业一句“退休了不算劳动关系”就推干净责任,医药费、误工费全得劳动者自己扛。不少想发挥余热的长辈左右为难,想干活又怕吃亏,最后只能吃哑巴亏。
这次新规就是把这些模糊地带全部捋顺,给超龄劳动者划好实打实的权益底线。最基础的一条,以后招用超龄员工必须签书面用工协议,口头约定不再作数。
协议里要写清工作内容、薪酬标准、工作时长、休假规则和双方权责,真有纠纷,这份协议就是最直接的维权依据。
劳动报酬上,新规也卡死了最低标准。只要正常提供劳动,工资就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能拿年龄大当借口压薪资,更不能拖欠克扣。
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要按法定标准付加班费,和普通在岗员工待遇一致。说白了就是干一样的活拿相称的钱,不能拿“退休身份”当降待遇的理由。
大家最关心的工伤保障,这次也有了明确解法。新规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为超龄劳动者缴工伤保险,费用全由企业承担,个人不用出一分钱。工作中受伤、患职业病,就按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待遇,该治就治、该补就补。
要是企业没按规定参保,一旦出工伤,所有赔偿全由企业自己承担,还会面临行政处罚,再也不能随便甩锅。
还有很多长辈一直顾虑:退休后再打工,会不会影响领养老金?这里可以给大家吃颗定心丸。新规明确,已经正常领基本养老金的人,再就业的报酬和养老金是两套独立体系,互不影响。
该发的养老金一分不少,每年待遇调整也照常,完全不用担心上班就停发退休金。至于还没缴满社保年限、没领养老金的超龄朋友,新规也拓宽了续保渠道,可以按自身情况继续缴费,不影响后续养老待遇。
其实新规不只是约束企业,也是帮双方规避风险。以前超龄用工没明确规矩,出事就扯皮打官司,企业也耗精力。现在有了统一标准,按规定签协议、参保险,双方都踏实。
对整个劳动市场来说,这也是适应老龄化社会的重要一步,让有能力、有意愿继续工作的老年人,能安安心心发挥余热,不用总悬着心怕权益没保障。
再过几天新规就要正式落地,不管是自己还在岗位打拼的超龄朋友,还是家里有长辈在外务工的,都可以多留意用工情况。
真遇到企业不按规定来,也不用忍气吞声,向人社部门反映就有规章撑腰。不妨把这个消息转给身边的亲戚朋友,让更多银发打工人知道,自己的权益有了实打实的法律兜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