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德的后人Sandra Wong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于今天高院的裁决,她感到非常高兴,也松了一口气。她说:“你出生在这里,你就属于这里,我们拥有这项权利已经有150年了。”
谈到黄金德时,她补充到:“我的曾祖父从来没有想过要成为一个象征。但他为正确的事情挺身而出,而这改变了一切。”
Sandra Wong的兄弟Norman Wong表示,从黄金德的遗产和今天的裁决中,我们可以吸取一个更广泛的教训。Norman说:“所有美国人都需要挺身而出捍卫自己的权利,”,“我们的权利不是特权,我们不能让政府或政府中的任何人剥夺它们。”
黄金德大约于1873年出生在加州旧金山唐人街,父母都是来自中国广东的移民。当时美国有“排华法案”,中国移民不仅受到严重限制,而且基本不能归化入籍。也就是说,他的父母不是美国公民,但他本人是在美国出生的。
1895年,黄金德从中国回美国时,美国海关以“他不是美国公民”为理由,不让他入境。黄金德随后将案子一路打到美国最高法院,案名是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即“美国诉黄金德案”。1898年,最高法院以6比2判他胜诉,认定他因为出生在美国,且不属于外交官子女、敌国占领军子女等少数例外情形,所以从出生起就是美国公民。
这个案子的历史意义非常大。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写着:“凡在美国出生或归化,并受其管辖者,皆为美国及其所居州之公民。”黄金德案把这句话解释成:原则上,只要出生在美国领土上,就是美国公民,不看父母是不是美国公民。 后来美国所谓“出生公民权”基本就是靠这个判例稳固下来的。国家宪法中心也把该案列为确认第十四修正案公民权条款的重要最高法院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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