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出台政策规范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工作
记者昨日获悉,近日,我省制定出台《安徽省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遵循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覆盖水旱、气象、地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多类灾种,以及因灾引发的工程、基础设施损毁等衍生事件,按照灾害等级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其中,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失踪的重大自然灾害,由省级人民政府派出调查评估组;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失踪的较大自然灾害,由市级人民政府组织调查;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失踪的一般自然灾害,由县级人民政府牵头开展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