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四川南充,一位修道30多年的道士邱朝云,只因在道观内教俗家弟子针灸,竟被卫健局认定为非法行医,直接罚款5万元。结果到了2026年3月,因逾期未缴,罚款翻倍成了10万,法院直接准予强制执行。等他醒悟过来想行政复议时,却被一句“已超过法定60天申请期限”挡了回来,对此,邱朝云不服,已向南充市中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已立案。
一纸罚款通知把邱朝云推到聚光灯下,数字也挺刺眼,最后落到10万元。
可这件事的起点并不在今年,而要从2025年说起。2025年5月12日,南充市顺庆区卫健局的执法人员到集凤观检查,现场查见针灸针、医用酒精、艾草、刮痧油等物品。
后来作出处罚决定,认定其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没收相关物品,并处以5万元罚款。
邱朝云对这个认定很不服。他的说法是,自己在道观里带了几名俗家弟子,平时讲《道德经》和《易经》,也把会的针灸手艺当作技艺传授,更多是师徒间互相练手。
他还反复叮嘱弟子,没证不要出去给人看病,更不能靠这个挣钱。
可举报线索恰恰来自几名后来闹翻、退了拜师费的前弟子,对方提供了几十页照片材料,称他不仅给弟子扎针,也给外人针灸,其中还有“扎到人休克”的说法,这些内容最终进入了执法机关的视野。
卫健部门给出的解释比较直截了当:针灸属于医疗行为,是否收费不改变性质。只要实施了针刺等诊疗活动,就进入医疗监管范围,需要相应资质与许可。
罚款额度方面,他们强调5万元已是法定下限,按规则“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算”,再按最低倍数计罚,落点就在这个数上。
也就是说,在他们的计算框架里,这不是“想罚多少”的自由裁量,而是踩着最低标准走的结果。
问题随后出在邱朝云对程序的应对上。他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去处理罚款,也没有完成对处罚决定的有效送达确认。卫健局多次通过邮政寄送文书,但都被退回。邱朝云自己说只收到过一条私人手机号发来的短信提醒,因此没把它当作正式法律文书来看待。
可行政处罚的时钟仍然在走,逾期未缴会产生加处罚款,一天按3%计算,累计上限为本金。到了2026年2月25日,原本的5万元加到顶,变成了10万元。
2026年3月,法院批准了强制执行。直到这一步,邱朝云才明显着急起来。
2026年3月30日,他向顺庆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理由主要集中在两点:自己没有收到正式处罚决定书,另外罚得过重。复议机关的处理很程序化,直接以超过60天法定申请期限为由作出驳回。
时间一旦超期,复议机构通常就不会进入实体审查,后面再怎么解释“冤不冤”,也很难越过这道门槛。
他随后转向诉讼渠道,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已立案。到这一步,争论的轴心其实也就剩下一个:在个案事实里,他的行为究竟属于“师徒传授、内部练习”,还是已经构成对外实施的“未经许可的诊疗活动”。
如果证据指向后者,监管逻辑就会更硬;如果事实更接近前者,执法的边界、裁量的幅度、以及是否“过罚相当”,就会成为法院审查的重点。
针灸的医疗属性决定了监管不会松,原因也不难理解,针刺不规范可能引发感染、神经损伤等风险,法律设置门槛本质上是为了把风险尽量挡在外面。
可现实中也确实存在另一层张力,一些传统技艺以师徒方式延续,规模不大、收费不高,甚至带着互助色彩,一旦与“医疗行为”的定义发生重叠,就容易触发处罚。类似案例在其他地方也出现过,比如民间正骨传承者给邻里调理而被处罚的情况,争议点往往都落在“边界怎么划”上。
现在“球”已经到了法院这一侧。南充中院接下来需要看的,既包括送达与期限这些程序问题,也包括事实认定与裁量是否恰当。监管底线与传统技艺的生存空间如何在具体案件中找到位置,最终会在判决书里得到回应。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