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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糊涂了?”辽宁沈阳,79岁老人状告银行,索要他存的3笔5年定期存款,共14.

“老糊涂了?”辽宁沈阳,79岁老人状告银行,索要他存的3笔5年定期存款,共14.4万,银行说:钱已被老人取走!还拿出完整取款记录、签字单据证明。老人一口咬定自己从未取款,一审判决老人败诉。老人不服上诉,二审这样判。


吕大爷一辈子省吃俭用,2019到2020年分三次把养老钱存进家附近的银行,全办了五年定期,一万、五万四、八万,凑起来整整14.4万。
在老人的记忆里,这笔钱从存进去就没动过,一直等着到期拿本息养老。直到前些日子他准备去取钱,翻遍家里抽屉、衣柜,存单连影子都找不到了。
老人心里一沉,赶紧跑去银行挂失兑付,没想到工作人员的话给了他当头一棒:这三笔存款早在2021年就全部结清取走了。

为了佐证说法,银行调出了存档的全部原始凭证——三张收回的存单底联、柜台取款的业务回单,每一张落款都签着吕大爷的名字,连每笔的利息都算得明明白白:1万的利息五百余元,另外两笔分别三千多、四千多,支取时间精确到具体日期。
懂行的都知道,纸质定期存单支取门槛很高,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带存单原件、输对密码,三样缺一样都办不了,外人冒领几乎不可能。

可吕大爷完全不买账。他说自己压根没去过银行取这笔钱,签字肯定是假的;还说网点后来装修改造过,现在拿出来的单据样式和当年不一样,不能作数。
协商没结果,老人索性把银行告上法院,要求全额支付本金加利息。

一审法院把所有证据核对了一遍,银行的材料流程合规、链条完整,完全符合储蓄业务规范。反观老人,翻来覆去只有一句“我没取过”,拿不出任何能推翻凭证的实质证据,一审直接驳回了他的诉求。

老人不服,接着上诉到中院,庭审上还是坚持签名是伪造的。
按法律上“谁主张谁举证”的规矩,你说签字是假的,就得拿出证据证明,司法笔迹鉴定就是最直接的办法——是真是假,一鉴定便知。
可出乎所有人意料,吕大爷明确拒绝申请笔迹鉴定。
没有鉴定结论,又没有其他反证,光靠口头否认根本撼动不了银行的书面证据。最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老人的诉求还是没被支持。

这事传开后,网上议论纷纷。
有网友说:“十有八九是老人自己取了忘了,年纪大脑子记不住很正常,不是故意讹人,就是年纪大了糊涂了。”
也有人提出不一样的猜测:“会不会是家里晚辈拿着老人的证件和存单取了钱,老人不知情?不然为啥明明占理却不敢鉴定?”
还有网友站在银行这边:“规矩就是规矩,白纸黑字的签字不认,又不敢做鉴定,总不能凭你一句话就让银行再赔一遍钱吧?”

说实话,我看完挺感慨的。
站在老人的立场,他大概率是真的认定自己没取钱,不然也不会耗两年时间打官司。人到了一定年纪,记忆出现偏差、甚至遗忘某些生活细节,都是很常见的情况。
但站在法律和规则的角度,这个判决没有任何问题。法庭认的是证据,不是主观感受。你质疑证据的真实性,却拒绝用法定方式去验证,那法院只能采信现有的完整证据链。

也给家里有老人存定期的朋友提几个醒,能少走很多弯路:
第一,纸质存单别只藏着,拍张照片存在手机里,记上金额和到期日,丢了也有依据;
第二,老人办存取款业务,尽量陪着去,办完把小票收好,免得时间长了记混;
第三,如果真对账目有疑问,第一时间打流水、留证据,该走鉴定走鉴定,别光靠嘴争,耽误时间还没用。

你们觉得这事儿,是老人记性差忘了,还是真有别的隐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