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对国企和公私合营的看法
1.国有企业过多与经济活力
经济学和历史经验(比如当年的东欧、苏联以及部分高度国有化的发展中国家)来看,国有企业在经济中占比过高,往往容易引发以下几个“制度并发症”:
预算软约束: 国企背后有国家信用背书,即使亏损也往往能得到财政补贴或银行贷款。这种“大而不倒”的机制,导致企业缺乏提高效率和创新的内在动力。
挤出效应: 国企通常垄断了土地、信贷、矿产等核心稀缺资源。当国企体量过大时,会严重挤压民营企业的生存空间,导致真正有活力的民间资本拿不到资源,进而抑制了社会的“创造性毁灭”和创新。
缺乏效率的增长: 就像我们之前提到的,纯粹靠强力动员资源建立的庞大国企群,在初期可能实现产值的爆发,但因为缺乏市场竞争,长期来看必定导致全要素生产率(TFP)的下降,进而让经济陷入停滞和落后。
2.国企膨胀与政府财政(财富的“黑洞”)
“(国企越多)政府越贫困”
这个逻辑看似反直觉(一般人认为国企是政府的“亲儿子”,赚了钱该归政府),但实际上在很多国家都成了现实:
从“提款机”变成“吞金兽”: 当国企由于管理不善、人浮于事而大面积亏损时,它们不仅不能为政府贡献税收和利润,反而需要政府财政源源不断地“输血”来维持生存、发放工资。
滋生官僚寻租: 庞大的国企系统往往成为既得利益集团和分利集团的温床。企业留存的利润被内部人控制、消耗,而负债和亏损却通过财政赤字和银行坏账转嫁给政府和全体纳税人。
财政能力的伪装: 政府表面上控制了庞大的资产,但由于流动性极差且效率低下,政府在面对真正的公共危机(如公共卫生、基础教育、社会保障)时,反而可能拿不出真金白银,陷入“守着金山要饭吃”的贫困窘境。
3.缺乏法治的公私合营(权力的“单向掠夺”)
“公私合营,在没有法治的保障下,对私营企业是一种伤害”
这是一个极其精准的制度洞察。我们在讨论包容性制度时强调过,“保护私有产权”和“法治”是社会活力的安全网。
权力的不对等: 在“公”与“私”合营的过程中,国家权力(公)和民间资本(私)天然是不对等的。如果没有独立的司法和严格的法治作为防护墙,这种“合营”很容易变成权力的单向支配。
掠夺性制度的体现: 缺乏法治保障的合营,往往伴随着产权的模糊化。私营企业主可能会面临“名义上参股,实际上失去控制权和资产支配权”的局面。这本质上是一种温水煮青蛙式的、向精英或权力阶层收拢财富的“掠夺性行为”。
长远后果——信心的毁灭: 资本是最敏感的,也是有脚的。一旦社会传递出“私有产权可以随时被合营、被规范、被收回”的信号,企业家阶层就会失去对未来的可预期性。其结果必然是资本外逃、不愿进行长期投资、人才流失,大家都在做短期投机,社会的创造力彻底枯竭。
当制度和法规被掌权者锁起来、任意剪裁时,私营企业和普通百姓就失去了保护伞。在这种环境下,无论是推进国企改革还是公私合营,最终都极易走向利益集团的自我分赃。
一个国家要走向持续繁荣,就必须明白:国有企业应该守住公共品的底线,而把竞争性领域的舞台留给民营经济;同时,必须用比钢铁还硬的法治,保护私有产权不受权力的任意侵犯。 只有这样,政府才会有真正的长久财源,国家才会有源源不断的活力。国企改革政策 国资民营模式 民营央企 国企低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