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情味?”江苏常熟,女子跟老板出差,老板突然口腔出血,女子没有陪同去医院,一个月后,女子被开除,理由是女子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公司规章制度、失职、违背公序良俗,女子觉得冤,公司回应却让她心寒。
当事人崔女士,在当地一家医疗科技公司上班。
今年5月,她和几名同事一起陪老板外出出差,半路老板突然口腔出血。
在场的人都慌了,纷纷说要陪老板去医院,结果老板自己摆手,说不用,自己去就行。
崔女士当时手里还压着出差要对接的工作,见老板态度坚决,就留下来处理公务了。
当时没人说半句不对,她也没当回事。
谁知道转头老板娘就发来消息,质问一行人:老板去看病,你们居然还有心思吃饭?
崔女士当时心里就咯噔一下,但也没多想,毕竟是老板自己不让陪的。
可她万万没料到,这笔账,公司记了整整一个月。
一个月后,一纸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直接送到了她手上。
崔女士又气又委屈。
她入职是来干活的,劳动合同里没写,员工手册里也没提,什么时候“陪老板看病”成了员工的本职工作了?
她两次找公司要员工手册,想看看自己到底犯了哪条规矩,公司死活不给。
找来媒体采访,公司也只含糊其辞,说辞退是综合考量,没陪看病是原因之一,其余一概不说。
这事一曝光,评论区直接吵成一锅粥。
站打工人的网友直接怒了:
“合着现在上班不光要干本职,还得兼职私人陪护?老板自己说不用陪,事后秋后算账,合着好话坏话都让你们说了?”
“最搞笑的是扣‘违背公序良俗’的帽子,公序良俗是这么用的?公司怕不是对这四个字有什么误解。”
“更难的是女员工,陪去了说不定又被说巴结上位、搞暧昧,不陪又说没人情味,横竖都不对。”
站人情世故的网友也有话说:
“异地出差人生地不熟,老板生病哪怕嘴上说不用,下属也该主动跟着。挂号缴费跑手续都要人,这点眼力见都没有,在职场确实走不远。”
“别说上下级了,普通同事身体不舒服,搭把手也是应该的吧?太冷漠了确实让人不舒服。”
还有理性网友精准抓重点:
“核心问题从来不是陪不陪,是公司能不能随便开除人。觉得员工不懂事,可以降薪、可以不重用,直接扣这么多帽子开除,摆明了欺负人不懂法。”
“还是家医疗科技公司,老板自己口腔出血,轻重自己心里没数?真严重还能自己去?”
其实从法律上讲,这家公司的操作,妥妥的违法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公司能合法开除员工的情况就那几种:严重违反经法定程序制定并公示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等。
首先,陪老板处理私人就医,根本就不是员工的岗位职责,既没给公司造成半分损失,也完全谈不上违反公序良俗。
其次,公司连对应的规章制度都拿不出来,连员工手册都不敢给员工看,凭什么说人违规?
说白了,就是老板和老板娘心里不舒服,借题发挥罢了。
崔女士完全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主张2N的双倍赔偿金,干满一年赔两个月工资,这案子赢面极大。
我想说,职场最忌讳的,就是把人情当义务。
同事之间互帮互助是情分,不是本分。你可以说一个人不够圆滑、不懂人情,但你不能因为这个就砸人饭碗。
企业要是真觉得“陪同领导就医”是必备素质,那就大大方方写进招聘要求里,写进岗位职责里,工资里单独开一份“陪护津贴”。
拿着一份干活的工资,要求员工既要会做事,还要会当保姆、会察言观色、会背锅,未免太贪心了。
话说回来,换作是你出差遇到这种情况,老板说自己去医院,你会主动跟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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