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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选罢法》修正案正式生效 扫除高虹安连任障碍 谢龙介、柯建铭等人也受益! 台

台《选罢法》修正案正式生效 扫除高虹安连任障碍 谢龙介、柯建铭等人也受益!

台立法机构上月由蓝白阵营联手通过《选罢法》第26条修正案,放宽受缓刑宣告或易服社会劳动者的参选资格。台当局于7月1日正式公告该法条生效。此举不仅为面临司法判决变数的新竹市长高虹安扫清了连任障碍,也让此前因议事冲突涉案的蓝绿民代同步获得参选资格的保障。

高虹安参选危机解除,被外界称“高虹安条款”

新竹市长高虹安因涉诬告案,二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由于诬告罪最重本刑为7年,不符合易科罚金的条件,若三审维持原判,高虹安需以易服社会劳动替代服刑。按照旧有规定,若其在年底选举候选人登记截止日前无法服满劳役时数,将因“刑罚未执行完毕”被剥夺参选资格。
随着新法条正式生效,明确规定受缓刑宣告或得易服社会劳动的自由刑人员均可登记参选,高虹安的参选危机彻底解除。由于修法时机与高虹安的司法案件高度吻合,该修正案在岛内被广泛称为“高虹安条款”。

蓝绿多名民代同步受惠,议事冲突涉案者解套

除高虹安外,此次修法同样为多名蓝绿阵营民代“解套”。在本届立法机构任期内,朝野民代在议事期间多次爆发肢体冲突,导致多名民代卷入伤害罪案件。
根据新法规定,国民党民代谢龙介、廖伟翔、邱镇军、黄健豪、黄仁,以及民进党民代柯建铭、林淑芬等人,若后续获判缓刑或易服社会劳动,均不受参选资格限制,可正常登记参选。

修法争议持续,被指“因人设事”

此次修法在立法过程中引发朝野激烈攻防。民进党方面痛批蓝白阵营“因人设事”,将立法机构公权力沦为替特定政治盟友解套的工具。民进党籍参选人庄竞程直言,该条款几乎形同“全台只适用高虹安一人”。
蓝白阵营则回应称,修法是必要改革,旨在解决旧法对轻罪参选限制过于严苛的问题,并非针对特定个人。民众党主席黄国昌更反批民进党“做贼喊抓贼”,指出民进党民代过去也曾提出类似放宽参选资格的修法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