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恩赐论”
从政治学、法学以及历史演进的角度来看,破除“恩赐论”的错误认识,原因在于它背离了现代政治的三个根本常识:
1. 现代国家的法理基础:主权在民,而非“权力赐予”
社会契约的本质: 现代政府的权力不是天赐的,也不是自生的,而是全体人民通过“社会契约”让渡一部分权利、共同组建并授权的结果。
公权力的定位: 政府是人民的“受托人”,官员是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和“服务者”。政府用纳税人的钱去提供公共品、维持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福利,这是它履职的法定义务,而不是对人民的“恩典”或“施舍”。
因果关系的颠倒: 恩赐论在逻辑上把因果关系颠倒了——不是因为有了政府的恩赐才有人民的幸福,而是因为有了亿万人民的勤劳、纳税和创造,才支撑起了政府的运转和国家的繁荣。
2. “恩赐心理”是滋生官僚主义和掠夺性制度的温床
一旦执政者或社会舆论陷入“恩赐论”的思维泥潭,就会在制度上和心理上带来极具破坏性的后果:
权力的傲慢与任性: 既然幸福是“恩赐”的,那么掌权者就会认为自己握有生杀予夺的解释权。掌权者可以把“纪律、法规、制度”锁进抽屉,高兴时给予恩赐,不高兴时任意剥夺,法治变成了人治。
消灭社会的自主性与活力: “恩赐论”要求人民感恩戴德、被动接受,这会严重压抑公民的权利意识和主动创造性。社会失去了自下而上的纠错和创新活力,最终走向僵化。
3.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是法定权利,而非道德乞求
从“臣民”到“公民”: 在封建时代,百姓自称“草民”,把统治者治理得当称为“皇恩浩荡”。而现代政治文明的标志,就是把这种“道德化的乞求”转变为“法律化的权利”。
持续繁荣的制度保障: 只有当人民确信“我的财产、我的自由、我的幸福是我不可剥夺的法定权利,受到法治的严格保护”,他们才会有长期的安全感。这种安全感是企业家敢于长期投资、科学家敢于自由创新、普通人敢于消费的唯一基石。
总结:制度文明的成年礼
破除“恩赐论”,树立“权利论”和“契约论”,是一个国家走向现代制度文明的“成年礼”。
一个真正能够产生持续繁荣的包容性制度,必然是政府敬畏法律、保障权利,人民创造财富、监督权力。只有当全社会都清醒地认识到“幸福是人民自己用双手创造的,政府的职责是捍卫这种创造的自由与成果”时,这个国家的“秩序”与“活力”才能真正达到最健康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