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太冤了!”7月1日报道,广西,一女护士收了男子的钱,开了一间房,两人发生了关系,没想到被人举报到医院,医院什么都没核实,就说女护士从事不正当工作,把人家开除了,女护士觉得很冤枉,把医院告上法庭索赔,法院判了!
叶某在那家医院干了快十二年的护士,差两个月就满十二年了,一封匿名举报信,直接把她钉在了耻辱柱上。
举报信里夹着一张聊天截图,一个男人说想开房,叶某让他把钱转过来,男人转了账,叶某又开口要了五百,之后她去了酒店,两个人发生了关系。
医院领导拿到这封举报信,没报警,也没找人核实,就找叶某简单问了几句,然后一纸通知书甩过来:作风败坏,开除。
叶某把医院告上了法庭,法院判了,医院得赔她十一万七千多元,二审维持原判,一分不少,这笔钱算下来,相当于她将近两年的工资,但钱不是重点,重点是法院的态度。
法院审理后认为,几张微信聊天截图,根本说明不了问题,情侣之间互相转账开房,再正常不过的事,这算什么证据?
更关键的一点,叶某的私生活没带到工作里去,没给医院造成任何名誉损失,医院凭什么直接定性成卖淫?凭什么二话不说就开除?
法院的判决书写得很明白:认定员工从事不正当职业,应该拿出公安机关的处罚文书,医院没这个权力。
叶某被举报,第一时间就被剥夺了辩解的机会,所谓的谈话,更像是在通知她结果,而不是在调查真相,截图怎么来的?对方是什么人?有没有其他隐情?这些问题连问都没问。
医院这边呢?怕惹麻烦,想尽快切割,但切割得越果断,错得越离谱,为了保住所谓声誉,丢了基本的程序正义,最后赔了钱,还输了理。
更隐蔽的代价在于信任,其他员工会怎么想?一封匿名信就能决定一个人的去留,这种安全感塌掉之后,比赔多少钱都难修复。
叶某获赔十一万七千元,这只是直接经济成本,医院在行业内的口碑折损,在职员工的心理冲击,招聘时潜在求职者的信任打折,这些隐性成本翻好几倍都不止,程序正义不是保护员工的,是保护遵守规则的人,包括用人单位自己。
判决书上那句冷冰冰的法理,是一个活生生的职场人用十二年青春换来的,代价够大了,就别再让同样的事情重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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