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30万改造民居退租被索赔租户发声浙江嘉兴的徐先生返乡创业,租下了一栋长期荒废的老式民居。房屋原本断水断电、墙体渗漏、墙皮大面积脱落,根本无法开店经营。在征得房东口头应允之后,他自掏30多万元,重做水电、修缮墙体、更换门窗围墙,近乎把危房翻新重建,改成了摄影和咖啡店的经营场地。
今年租期到期正常办理退租,事情却急转直下。房东没有对几十万的装修投入做任何补偿,反倒以门窗、围墙破损为由,向租户索要维修费。更让当事人难以接受的是,收房之后,房东立刻把这套焕然一新、价值大幅上涨的房子高价转租出去,一边全盘吞下房屋改造带来的增值红利,一边反过来向改造房屋的租客追责,被网友质疑两头获利。
情理层面来看,原本废弃的老宅,依靠租户的投入才有了出租价值,如今坐享收益还反向索赔,确实很难让人认同。但落到法律层面,这件事最大的漏洞,就是当初只做了口头约定,没有在租赁合同里写明装修权限、残值归属以及退租权责。
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屋改造必须取得出租人的书面许可。硬装一旦和房屋形成附着,租期正常到期后,租客本身无权自行拆除索要补偿;可如果房东明确使用了这部分装修成果,租户也可以主张对方构成不当得利,通过诉讼争取合理补偿。
这件事也给所有租老房子创业、开店的人提了醒:但凡要大额投入装修,千万不能轻信口头承诺,一定要把改造范围、装修归属、到期处置方式全部落实到纸面,避免辛苦投入最后付诸东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