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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迟不是朱元璋发明的,但却是在他这里发扬光大的 3357刀,割了三天三夜。 这

凌迟不是朱元璋发明的,但却是在他这里发扬光大的

3357刀,割了三天三夜。 这是明朝正德年间大太监刘瑾行刑的记录,也是凌迟这门"手艺"在中国历史上留下的最狰狞注脚。

但你可能不知道,把这门手艺从见不得光的私刑,变成一部法典里白纸黑字的国家刑罚,让它光明正大登上大雅之堂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放过牛、当过和尚、要过饭的朱元璋。

先说清楚一件事,凌迟这玩意儿,还真不是朱元璋发明的。

最早能追溯到的,是五代十国时期的辽国。契丹人打仗凶狠,处置犯人也带着一股草原上的血腥味。他们管这叫"生剐",一刀一刀削,慢慢来,让受刑的人在极度痛苦中咽气。

到了宋朝,虽然口口声声说仁政,但真遇上谋反大逆的案子,凌迟还是被偷偷用了起来。

南宋《庆元条法事类》里,凌迟第一次被正式写进法律条文,但当时只是作为一种"法外之刑"存在,见不得台面。

啥叫法外之刑?说白了就是,法律上不承认,但实际操作中偷着用。就跟班规上没写不许迟到,但老师照样罚站一个道理。

真正让凌迟从偷偷摸摸,变成大明王朝白纸黑字的国家刑罚,是朱元璋。

洪武年间,朱元璋亲自主持编纂《大明律》。翻开那本法典,一个惊人的变化跃然纸上,凌迟,第一次和斩、绞并列,成为法定死刑之一。

这是啥概念?打个比方,就好比一种私底下的暴力手段,突然被盖上国玺,昭告天下:从今往后,这就是合法的、正规的、可以公开执行的刑罚。

而朱元璋不光把凌迟写进了法律,还亲自扩大了它的适用范围。

《大明律》规定,凌迟适用于谋反、大逆、恶逆、不道等重罪。听起来好像还挺克制?别急,朱元璋又搞出了一个更狠的东西,《御制大诰》。

这本《大诰》是朱元璋亲自编纂的判例汇编,里面列出的凌迟和其他重刑罪名,足足扩充到了几十种。

贪污六十两白银以上,剥皮实草;胆敢隐瞒田产,凌迟处死;地方官敢在空白公文上预先盖印,凌迟处死。就连老百姓聚众闹事、逃避赋税,都可能被判凌迟。

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爆发,朱元璋一口气株连三万余人。

洪武二十六年,蓝玉案再起,又是一万五千人头落地。这两场大案里,被凌迟处死的开国功臣、朝廷重臣,数都数不过来。

朱元璋这么干,真的只是因为他心狠手辣吗?倒也不全是。

出身寒微的朱元璋,当过和尚,要过饭,亲眼见过元末官吏是怎么把老百姓逼上梁山的。他对贪官污吏的恨,是刻进骨子里的。

他坚信一条铁律,治乱世,用重典。

想让这帮当官的老实,光讲道理讲不通,得让他们看见血、闻见血腥味,他们才会怕。

于是,凌迟这种极致的酷刑,就成了朱元璋手里最趁手的震慑工具。他要的不是杀人,他要的是让活着的人不敢乱来。

朱元璋这一开先例,凌迟就在明清两代彻底扎下了根。

明朝中期,大太监刘瑾专权乱政,事发后被判处凌迟。据说足足割了三天,总计3357刀,创下了史书记载中凌迟刀数的最高纪录。

到了明末,蓟辽督师袁崇焕被崇祯以通敌罪名凌迟处死,据史料记载,北京百姓当时对他恨之入骨,行刑时争相购买他身上的肉。

清朝入关后,几乎原封不动地继承了明朝的凌迟制度。

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幼天王洪天贵福,都是被凌迟处死的。直到1905年,在沈家本等人的力主之下,清政府才正式废除凌迟。这门延续了近千年的酷刑,终于走到了尽头。

回过头看朱元璋这一手,你会发现一个残酷的规律,最狠的制度设计者,往往来自最底层。 因为他们最清楚人性的软弱在哪里,也最清楚什么样的疼痛才能让人真正记住教训。

朱元璋没有发明凌迟,但他把这门手艺,做成了大明帝国的通用语言。

一部《大明律》,写满了太平盛世四个字。翻开来看,却是一刀一刀,刻在活人骨头上的血。

【主要信源】
《大明律》,明·朱元璋敕撰,洪武三十年颁行
《御制大诰》,明·朱元璋撰,洪武十八年至二十年
《明史·刑法志》,清·张廷玉等撰,中华书局点校本
《中国法制史》,张晋藩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中国古代酷刑》,王永宽著,上海文艺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