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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林✍ 微普法 诏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诏安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规定》的

聪林✍ 微普法 诏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诏安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

诏政规〔2026〕7号

南诏镇、深桥镇人民政府,诏安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诏安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规定》已经2026年第六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诏安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诏安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质量,改善城区生态环境,优化城区垃圾处理运营方式,规范现行环境卫生服务收费项目,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财政部 建设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市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若干意见》(闽政〔2002〕46号)及《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的通知》(漳政〔2004〕综9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城区生活垃圾是指城区人口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产生或为城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第三条  征收范围:县城建成区并纳入城区环卫管理服务范围内的区域,即诏安工业园区,南诏镇辖区,深桥镇港头村、后林村和新寨村,具体明确为:东至东溪溪堤,西至工业园区(涉及城区一体化保洁涵盖范围),南至南环城路、南湖片区及白庙,北至新国道。若县城建成区区域调整,则征收区域对应调整。

第四条  征收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专款用于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中转、运输、处理等各环节运营开支以及道路清扫保洁、环卫基础设施设备配套建设等。

第五条  征收标准:参照漳政〔2004〕综91号、《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漳州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6版)的通知》(漳发改服价〔2025〕7号)标准执行:

(一)建成区范围内的居民住户征收标准

居民住户按9元/月·户计征。

(二)建成区范围内的单位征收标准(由单位承担,统一支付)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上一年末在职人数(含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3元/月·人计征;建筑施工单位按上一年末在册施工人数3元/月·人计征。

(三)建成区范围内的营业性场所征收标准

1.餐饮业(大排档、小吃店、酒楼、饭店、茶楼等按就餐和厨房总面积计算),30㎡以下按30元/月·间计征,30㎡以上的超过部分按0.5元/㎡·月计征。

2.服务业、娱乐业(澡堂、桑拿、美容美发、保健、歌舞厅、滑冰场、球馆等),营业面积600㎡以下按0.5元/㎡·月计征,600㎡以上按300元/月计征。

3.食杂、电器、百货、医药、超市等其他行业,营业面积600㎡以下按0.5元/㎡·月计征,600㎡以上按300元/月计征。

4.宾馆旅店及医疗行业(宾馆、酒店、旅社、招待所、医院、疗养院等),按每张床位5元/月计征,均以实际床位的60%计征。

5.市场按每摊5元/月计征(由市场经营管理者统一支付),以实际摊位的70%计征。

6.车站按候车室面积1元/m²·月计征。      

(四)建筑垃圾征收标准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按设计建筑面积1元/㎡计征。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的沿途“滴洒漏”违章行为等由县城管执法局根据有关规定实施管理。

第六条  凡持有效证件的低保户、五保户、特殊困难户、残疾人等对象可免征垃圾处理费。

第七条  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开征后,原有涉及生活垃圾处理的收费一律停止执行。

第八条  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由县城管执法局作为征收主体。鉴于生活垃圾处理费需依托供水收费系统进行代征,且县城区目前具备代征条件的供水企业仅为诏安水务有限公司和诏安县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故依法委托上述企业代征。代征费用按征收总费用的5%返还。今后若县城区出现其他具备同等代征条件的供水企业,或原代征企业不再具备代征条件,县城管执法局应通过竞争性方式重新确定代征单位。

第九条  凡产生城区生活垃圾的经营性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均必须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不按规定、不按时足额缴纳的,将予以曝光,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条  征费单位或征费人员应按规定出具正规发票。

第十一条  县财政、审计、发改等有关部门每年对征收单位和征收单位的征费行为以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凡违反规定,随意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以及截留、挪用垃圾处理费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县城管执法局负责解释及牵头组织实施,并解决文件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和备案审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满三个月后开始实施(安排三个月集中摸排),有效期三年。原《诏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诏政综〔2017〕172号)同时废止。

来源:诏安政府网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