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钱包防诈失守 安华:发行商须全额赔偿
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指出,若符合资格的电子钱包发行商未落实国家银行规定的防诈骗措施,即使受害者损失部分涉及用户疏忽,相关发行商仍必须在接获投诉后的7个工作日内全额赔偿,以强化数字支付消费者保护并提升公众对数字经济的信心。
安华在国会书面答复中表示,随着电子钱包及数字支付交易日益普及,政府正通过国行持续加强数字支付生态系统的消费者保护框架,范围涵盖网上银行交易及电子钱包服务。
他说,在电子钱包交易方面,若符合资格的电子货币发行商未能落实国行规定的预防措施,就必须从接获投诉当天起,在7个工作日内向受害者提供全额赔偿。
“这项要求也适用于损失部分源自用户疏忽的情况。”
安华指出,国行已向银行及符合资格的电子货币发行商施加多项监管要求,以降低诈骗风险。
这些要求包括加强交易认证方式、为高风险交易设立冷静期、限制账户验证只能绑定在单一注册设备上、设立专属诈骗热线,以及推出“终止开关”(kill switch)功能,让客户在怀疑账户遭诈骗时,可立即冻结账户。
他说,政府也通过国家诈骗应对中心(NSRC)强化执法和应对能力。该中心是跨机构合作平台,负责协调对线上金融诈骗案件的快速反应。
安华表示,随着国家诈骗门户网站投入运作,国家诈骗应对中心追踪及冻结被骗资金的能力也进一步提升。该系统可自动化追踪资金流向,加快识别及冻结可疑交易。
他补充,国行也在2024年进一步加强消费者保护,通过提升确保未经授权电子银行交易受害者获得公平对待政策,确保诈骗及未经授权电子银行交易受害者获得更公平处理。
他指出,政府将继续完善电子支付及数字金融监管,确保金融创新发展的同时,消费者权益也获得更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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